[社会代理]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检测

[社会代理]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检测

项目概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预算金额
JLHYHX-2021028-01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一标段检测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项目投资估算15402万元范围内检测。76.96万元
JLHYHX-2021028-02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二标段检测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项目投资估算90156万元范围内检测。456.3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类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市政桥梁检测等),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1.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1.3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1.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8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1本项目为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兼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
方式:在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7)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备案网上截图。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工、张工 0431-8454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方式:张鑫 0431-8511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电话:0431-85116007
4.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5.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编:130022

采购人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4541818

采购人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511600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检测

预算金额(万元)

533.3

最高限价(万元)

533.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与新城大街互通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大街-长双快速路)检测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类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市政桥梁检测等),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3-29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4-19 13:30

开标时间

2021-04-19 13: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鑫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51160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 快速路 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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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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