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丰李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公告]丰李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丰李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16
2、项目名称:丰李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3867883.72元。
最高限价:3867883.72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丰李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工程 | 3867883.72 | 3867883.72 |
5、采购需求:丰李镇派出所改造工程,位于洛阳市高新区丰李片区。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3.5、供应商须提供近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外省投标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6日 至 2021年4月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4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告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收取,金额169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区丰李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址:洛阳高新区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656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北150米路东4楼
联系人:李女士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52-001
电话:0379-65977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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