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第一餐饮中心档口合作方招募二次公告
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第一餐饮中心档口合作方招募二次公告
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第一餐饮中心
档口合作方招募二次公告
为丰富校园饮食品种,满足师生饮食需求,现对校内餐饮中心档口合作方进行公开招募,本项目合作期自2021年4月7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意向合作方参加本次招募。
一、招募内容
1. 本项目为招募与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餐饮中心(以下简称:校方)合作进行餐饮中心档口经营管理的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共设有点位2处,每个点位招募一个合作方。
点位 | 位 置 | 经营类别 指导意见 |
14 | 一食堂二楼15-16档口 | 米饭套餐类 |
19 | 一食堂一楼西门出口 | 饼粥类 |
注:档口合作方使用原材料中不允许使用需要冷链运输的进口原材料,直至疫情结束。
2.本项目编号:sjhqjj_cy********001
3.点位情况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所报每月提点比例最高者将为最终合作方。
二、询价保证金的收取
1. 本次招募收取每个参与报价的意向合作方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2. 意向合作方需在经营品种明细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询价保证金。
3.询价保证金将仅作为但不限于校方对意向合作方在合作询价活动过程中的一种约束。当意向合作方的行为涉及以下约束条款时,校方有权对该意向合作方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扣留,必要时校方具有对意向合作方追责的权利:
1) 该意向合作方干扰本项目询价活动正常进行;
2) 有证据证实该意向合作方授意他人或组织干扰本项目询价活动正常进行;
3) 该意向合作方经过询价程序,成功获得本项目合作权,但因该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未在本项目询价结果公告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
4) 该意向合作方在询价过程中出现损害校方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汇款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
5.本项目收取的询价保证金、经营履约保证金只接受电汇,个人账户汇款的只接受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转账。
汇款账号:沈阳建筑大学食堂****************0059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建筑大学支行
6.获得本项目经营权的意向合作方询价保证金将转为经营履约保证金,未获得本项目经营权的意向合作方询价保证金将于本项目协议成功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汇款账户,获得本项目经营权的合作方询价保证金将在合作协议双方签署后自动转为经营履约保证金(超期汇款和汇款后未递交报名文件的汇款人,校方不承诺其退款时间)。
7.如本项目因与汇款方无关的其他因素未成功进行,则询价保证金将于报名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汇款账户。
8.询价保证金票据姓名必须与意向合作方以及签订合同的人姓名一致,否则校方有权对该意向合作方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扣留。
三、合作期限及经营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本次招募合作期为2021年4月7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2.每处点位合作方需向校方交纳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合作方在经营期间违反协议约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合作协议,扣除相应经营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五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经营履约保证金。
3.在合作过程中,如合作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款时,合同自动终止。
4.自协议终止之日起,经营场地内属于合作方的物品,由合作方自行于7日内搬离,如未按期搬离,则校方将视为合作方主动放弃所有权,且校方具有全权对未搬离物品处置的权利。
四、管理费的收取
本项目收取管理费共计三种,合作方均需向校方按期交纳。
1.窗口管理费(包含洗消费用、保洁费用、公共服务费等)。
2.经营管理费:经营期间餐饮中心按照合作点位所对应的提点比例收取经营管理费,本经营管理费包含水电费、燃气费等。
3.设备折旧费,按照合作方使用餐饮中心提供的设备设施的数量核算后按月交纳。(详见附件2)
4.*本项目的询价成交金额是指意向合作方按照本公告要求,独立自愿报出的每月提点额。
点位 | 位 置 | 窗口费 (月/元) | 最低 提点比例 | 规定最低销售额(元/月) |
14 | 一食堂二楼15-16档口 | 500 | 销售额的25% | 10000 |
19 | 一食堂一楼西门出口 | 1000 | 销售额的25% | 15000 |
备注:合作点位规定每月基础销售额,若实际销售额小于基础销售额,餐饮中心将按照基础销售额收取经营管理费。
五、合作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为具有营业执照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特许经营的需符合法律等有关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餐饮中心原档口合作业主可提供上一年度的合作协议,在本条款约束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的同等效力。
2.意向合作方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
3.意向合作方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格式参照《参加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餐饮中心点位招募项目询价活动诚信承诺书》(附件8)。
4.报名资格否决条件:(1)三年内有过不良经营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身份或隐瞒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具体要求
1. 意向合作方欲参与中心点位经营服务的,需提供项目方案一份,方案中应包括如下内容:经营品种数量及名称、每个品种的价格定位、设备配置、人员配置情况等意向合作方认为与本项目合作相关的其它内容。
2.意向合作方需携带经营品种明细到餐饮中心找餐饮中心合作经营部门厨师长审核,品种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询价保证金后。审核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审核地点:第一餐饮中心,联系人: 郑爱岷 176*****065。
3.各点位具体经营范围按照附件1执行,严禁超范围经营。
4.根据点位规定的经营范围,依据每月基础提点比例最高者获得该点位合作经营权。当出现同一点位,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合作方的报价相同时,将现场在原报价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且依次类推,直到出现最高价报价人唯一时,确定其报价人为最终合作方。
5.营业期间为根据各食堂具体要求:第一餐饮中心:6:00-20:00,点位14、19营业时间可以在6:00-22:00时间段内,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认。意向合作方按照《人员配置情况》合理配备员工,保证正常经营(寒、暑假除外)。
6.点位14、19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
1) 经营项目及业态方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消防要求,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保证加工操作和销售流程的单向性;保证整体设计能够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要求。
2) 经营项目的品种不得与本楼层既有项目冲突。
3) 营业时间可以在6:00-22:00时间段内,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认。
4) 经营项目从食材选择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疫规定,禁止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直至疫情结束。
5) 合作期内,如档口经营良好,能够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能够积极配合中心各项管理工作,则合作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业主具有优先续约权。
6) 因涉及点位改造装修,业主方需提供装改造方案,经校方书面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签定合作协议;如加工现场产生油烟、水汽,则必须安装排风并满足环保要求。
7) 点位装修改造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如有调整必须经过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8) 点位的日常管理按照协议及《餐饮中心合作经营档口管理制度》执行。
7.合作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生产服务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期间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生产安全及食品安全,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必须在生产经营现场。
8.合作方需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应具有餐饮经营门店的经营授权书,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品种可优先考虑。经营品种要有高、中、低档的组合形式,通过对经营项目的分类来满足师生对各个层次饮食的需求。
9.合作方须接受校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校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10.合作方收款方式:仅限通过餐饮中心指定账户的微信、支付宝和校园一卡通的即时消费(即时消费:单次使用单次消费,是指消费行为立即发生的消费)进行收款,严禁储值消费。
11.校方每月30日前以电汇的方式向合作方支付上一自然月经营收入,支付数额为合作方实际经营收入减去三种管理费、校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外卖平台的手续费、违约处理扣款及原料消耗费。如遇休息日、财务封账等不可抗拒因素 支付时间顺延,顺延期间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检查及考核:合作方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校方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校方将对合作方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项按照《违约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校方按照《餐饮中心饮食风味点位经营管理制度》、《违约处理办法》及本项目合作协议对合作方进行考核。
13.单处点位独立经营。
14.合作方为独立经营体,承担合作期间的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15.如遇学校整体规划性调整需收回经营权,合作方须无条件退出,餐饮中心按照合作协议返还合作方先期交纳的相关费用。
16.合作方所使用的工具用具、设备等必须参照参照餐饮中心标准统一使用,同规格的物品。
17.合作方在经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与餐饮中心协调解决。
七、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1:00
踏勘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第一餐饮中心
联系电话:郑爱岷 176*****065
踏勘要求:
1、意向合作方自行前往预申报点位所属食堂。
2、因疫情防控需要,外来人员入校需提前一天报备。意向合作方需在入校前一天的15:00前,将入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牌号码(如开车)等信息报备至踏勘联系人。
3、入校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通行码,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进校。
八、应答文件的递交
1. 时间:2021年3月31日10:00至11:00
2. 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3. 要求:意向合作方按《应答文件清单》(见附件3)要求,现场提交应答文件及询价保证金汇款证明。
4. 进校递交应答文件时,按照本公告第七条的相关防疫要求执行,需提前一天进行报备。
九、竞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评审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发布媒介: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官网 通知公告栏(http://hq.sjzu.edu.cn/)
十、合作协议签订
时间:竞价结果公告后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
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沈阳建筑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点位情况表
2. 设备折旧费计算办法
3. 应答文件清单
4. 报价单
5. 合作协议及附件
6. 餐饮中心风味点位管理制度
7. 违约处理办法
8. 诚信承诺书
9. 授权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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