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一食堂二层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一食堂二层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受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委托,天津市大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一食堂二层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一食堂二层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GZBZCZ2021-003
二、项目内容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一食堂二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正、副本(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近三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跨地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应熟悉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的饮食特点。
6、投标人拟派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投标文件内需有拟委派食堂负责人简历和高校食堂管理业绩介绍;
7、投标人需提供拟投标食堂经营方案且符合天津市教委餐饮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要求(包括基本伙档口布局、风味档口布局、拟安排人员数量、分工及从业经验要求)。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10、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11、投标人为满足经营,拟对承包食堂新购置的厨具、设备及自愿投入资金和二次装修,须提供详尽方案、概算、清单、布局图(含档口特色、设备摆布图、人员配置等场景)、效果图、产品说明、撤出方案、撤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3 月 26 日至2021年 4 月 1 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如下:
①请将营业执照、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本公司邮箱:***-********%EF%BC%9B">tjdg_zb01@126.com,并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
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向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文件领取单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账户;③投标单位填写完成后,将文件领取单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我单位提供的汇款账户中(投标单位应从其公司账户汇出并且备注工程名称);④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领取单及招标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文件领取时间以汇款时间为准,汇款时间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 1000元
5、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1年 4 月 7 日,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现场踏勘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祥瑞大街(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弘毅楼。
(2)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上午10:00
2、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20 日 上午10:00
3、开标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祥瑞大街)弘毅楼教学观摩室(320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姗
2、联系方式: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祥瑞大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万老师 ,***-********
孙老师 ,***-********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大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十号西侧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tjdg_zb01@126.com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21年4月 1 日止。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21年 4月19 日 16:00 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2021年 3 月 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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