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设备招标公告
赤峰市卫生局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医疗器械设备
集中采购机构: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编制日期: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5
2、定义 ………… …………………………………………………………………………5
3、项目说明 ………… ………………………………………………………………………5
二、投标人
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6
5、进口设备……………………………………………………………………………………6
6、节能产品……………………………………………………………………………………6
7、环境认证产品………………………………………………………………………………6
8、自主创新产品………………………………………………………………………………6
9、扶持政策……………………………………………………………………………………6
10、投标费用 …………………………………………………………………………………7
三、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说明 …………………………………………………………………………7
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7
13、踏勘现场 …………………………………………………………………………………8
14、开标时间延期 ……………………………………………………………………………8
四、投标文件说明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 ……………………………………8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 ……………………………………………………… 8
17、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10
18、投标文件的装订 ……………………………………………………………………11
19、投标报价 ………………………………………………………………………………11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
22、投标截止时间 ………… ……………………………………………………………13
23、投标文件撤回 …………………………………………………………………………13
24、投标、履约保证金 ………………………………………………………………………13
六、开标及评标
25、开标 ……………………………………………………………………………………14
26、评标 ……………………………………………………………………………………15
27、定标 ……………………………………………………………………………………17
七、公示及授予合同
28、中标结果公示 …………………………………………………………………………18
39、质疑 ……………………………………………………………………………………19
30、中标通知书 ……………………………………………………………………………19
31、签订合同 ………………………………………………………………………………19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42
第四章 合同样本
1、合同样本 ………………………………………………………………………………44
第五章 附 件
1、附件 ……………………………………………………………………………………53
赤峰市卫生局
医疗器械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赤峰市卫生局委托,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单位医疗器械设备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及采购编号
第一包:赤峰市卫生局,采购编号2013CG025
糖尿病足治疗系统1套(伤口负压治疗系统:1台;表皮温度检查仪:1台、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1台、足病诊疗椅:1台、足病综合治疗柜:1台、足病工具包:1套、足病检查放大灯:1台)。 ★电解质分析仪2台。合计预算:28.2912万元。
第二包:赤峰市卫生局,采购编号2013CG026
治疗箱(含脉诊、针灸器具、电针仪、灸疗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治疗工具)30个;TDP神灯60个;中药煎煮锅60个;电针仪6台; ★艾灸仪3台;针灸治疗床12张;雾化吸入器6台; ★颈椎牵引机3台;★中频治疗仪6台;★煎药机(含包装机)3台;活动平板6台;减重步态训练器3台;计算机(主机、显示器一体机)3台;打印机3台;投影仪3台;投影仪幕布3个。合计预算:33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且投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处公证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主要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投标主要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艾灸仪生产厂家提供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第二包)。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年度经销权(或针对本次采购设备的专项授权);
(3)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4)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5)艾灸仪生产厂家提供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第二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纸制招标文件。
四、投标、开标时间:2013年 5月15日上午十点整。
五、投标、开标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
六、 联系方式: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德健 0476—*******
赤 峰 市 卫 生 局: 梅迎红 186*****971
传 真 电 话: 0476—*******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医疗器械设备并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单位,即赤峰市卫生局医疗。
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赤峰市卫生局委托,组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机构,既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投标人”系指投标人资格通过审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考察或确认并最终授予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
3、项目说明
3.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公开采购项目为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
3.2交货地点:
第一包付货地点:糖尿病足治疗系统赤峰红山中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赤峰市卫生局。
第二包付货地点: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巴林左旗卫生局红山区卫生局翁牛特旗卫生局克什克腾旗卫生局元宝山卫生局
1治疗箱(个)66666
2TDP神灯(台)1212121212
3中药煎煮锅(个)1212121212
4电针仪(台)222——
5★艾灸仪(台)111——
6针灸治疗床(台)444——
7雾化吸入器(台)222——
8★颈椎牵引机(台)111——
9★中频治疗仪(台)222——
10★煎药机(台)111——
11活动平板(台)222——
12减重步态训练器(台)111——
13计算机(台)111——
14打印机(台)111——
15投影仪(台)111——
16投影仪幕布(个)111——
3.3交货、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交齐全部设备,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
3.4付款方式:投标医疗器械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报告,凭《验收报告》付至合同总价款95%,剩余合同款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
二、投标人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
4.2投标资格原件通过审查;
4.3制作投标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进口设备:
如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 节能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 环境认证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自主创新产品:
无
9. 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10、投标费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三、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说明
1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原件,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2.3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mgp.gov.cn)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正式对外公布。
13、踏勘现场:
无
14、开标时间延期
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上列网站发布信息公告,请所有投标人经常浏览上列网站,以便获得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使用其他文字,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情况不予认可。
15.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公制。
16、投标文件组成
1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及商务四个部分。加“★”号内容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当单独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这部分原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导致不能投标或资料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6.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16.3资格部分:
(1)★投标函(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b★投标主要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c★投标主要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d★艾灸仪生产厂家提供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第二包)。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b★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年度经销权(或针对本次采购设备的专项授权);
c★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d★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e★艾灸仪生产厂家提供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第二包)。
(4)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
16.4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医疗器械设备” 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明细表(见附件)。
16.5技术部分
(1)投标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厂家原真彩图片、彩页、说明书等包含技术参数的其他资料。
(2)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
16.6商务部分
(1)投标人2012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2)★2011以来年投标人成功的投标医疗器械设备(招标公告中加“★”号的必须提供)销售给最终用户的供货合同;
(3)投标人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安装调试方案、交货期及付款方式承诺等(自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7、投标内容详细说明
17.1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6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7.2加“★”部分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本公司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或无效投标内容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7.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中必须承诺的部分留有空项的,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零分处理。
17.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投标内容,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7.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7.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或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其投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中标人。
18、投标文件装订
18.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根据第16条的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一式五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
18.2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投标资料一致,附于投标文件之后,与其他投标资料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9、投标报价
19.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9.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9.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设备生产、备品备件、包装、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利润、税金、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9.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19.5 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19.6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19.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未报出的单价、合价将被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
19.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零分处理。
20、投标文件有效期
20.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整袋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人盖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或泄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2、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原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会议现场)派人送达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22.2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截止期的约束。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撤回
23.1开标之前,投标人提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23.2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24、投标、履约保证金
24.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预算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
24.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完毕后,凭《验收报告》在七个工作日内由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
2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凭收据到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
2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3)经采购人考察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六、开标及评标
25、开标
25.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
2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
25.3开标会上首先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以采购人为主,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人员协助,必要时可委托评委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5.4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开标。此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另行决定采购方式。
25.5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仪式上,根据情况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拆封、唱标人唱标。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5.6本采购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6、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6.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开标前制定的评分标准逐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出比较和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或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排序结果。
26.3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
26.4符合性审查
(1)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交货期、投标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细评标的权力,按零分处理。
①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代表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②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或过期失效的;
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④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页、打孔、插条等)的;
⑤投标内容超出其生产经营范围的;
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⑦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开标仪式上唱出的投标价格为准,而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
⑧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的;
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5投标内容澄清
(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参数,或重要技术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解答和澄清。
(3)重要的解答和澄清内容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但不得对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解答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6.6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资格部分是投标人必须具备和满足的;投标报价分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是根据各投标人投标内容进行优劣比较,确定不同分值(技术偏离为负的该项为零分);商务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评定相应分值。
26.7评标保密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
(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评标委员会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
26.8评标结论
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写出书面评标结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预中标人。
27、定标
27.1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书面评标结论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或评标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预中标人,按先后顺序实地考察。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招标投标特定内容进行考察。
27.2投标人以其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预中标人资格。
27.3采购人根据考察结果写出考察报告,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七、公示及授予合同
28.中标结果公示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中标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集中采购机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29.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1.合同的签订
31.1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
31.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采购人协商合同文本,并进行签订。如无特殊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集中采购机构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31.3合同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具《验收报告》。
31.4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医疗器械设备清单技术性能参数、特点及要求
产品名称需全方位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原真彩图片、彩页图、说明书并产品等资料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打星号的投标商要提供针对本产品授权书原件
第一包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或配置
一、糖尿病足治疗系统技术参数
1.伤口负压治疗系统:1台。 180mmHg数字化低负压可调;工作压力、工作时间、间歇时间智能化控制;漏气、低电量、温度过高多重安全保护;60天长时间连续工作保证;55分贝以下超低噪音控制技术;内置充电电池可持续工作5小时。
伤口引流装置套装(耗材)
名 称单位数量
负压引流瓶个1
连接管根3
连接头个2
硅胶扁平引流管支1
胶粘隔膜(15×20CM)张3
空气过滤器个1
管卡个2
医用海绵(15×10×1CM)片2
2.表皮温度检查仪:1台。
温度测量范围0-100℃
最佳测量范围10-40℃
保存环境温度范围-20-50℃
测量精度±0.2℃(36-39℃),±2%(其他温度范围)
电源1×3volt CR-2032纽扣电池
3.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1台。
配 置主机机箱
检测反应探头:检测查找病变部位
说明书
震源功能参数频率100Hz
振幅范围0-72微米
电压范围0-57伏特
电参数输入电压220伏特
熔断器交流F1A,250V
最大输入功率40伏安
4.足病诊疗椅:1台。
特 点椅身电动杆控制升降,头枕可以上、下调整
靠背可以向后倒倾、放平,患者可以座位、仰卧、俯卧姿势
双腿部可以升降抬起,脚托部位可以伸缩,适应足部处理
用 途供足科进行足部换药,足部手术、治疗用
外形尺寸160-183×53×73
重 量42Kg
最大载重220Kg
材 质铁件部位喷漆,海绵垫,PU皮革包面
5.足病综合治疗柜:1台。
规格材质
700CM*500CM*850CM铁质(喷漆)
6.足病工具包:1套。主要配置(10件)。
配件名称单位数量
帆布消毒袋个1
双关节趾甲钳把1
趾甲钳把1
大足病剪把1
小足病剪把1
组织清除剪把1
伤口探针个1
足病探针个1
趾甲挫个1
美甲挫个1
7.足病检查放大灯:1台。
工作电压功率放大倍数颜色
220V /50Hz22W8倍白色,带5角座
二、电解质分析仪2台及技术性能参数
产品特点*1.常用模式:自动定标,适合标本量较多的大、中型医院;设有睡眠功能,节省试剂。
2.节约模式:不测量状态下,24小时消耗试剂仅为7ml,适合标本较少的小型医院。
3.各测量通道可分别关闭,方便应急测量。
4.微型热敏打印机可随时,多次重复打印。装纸方便,打印字迹清晰。
5.具有自动数据校正功能,确保测试数据准确。
6.可存储1500个测量结果,断电数据不丢失,用户可随时查询、打印。
7.备有RS232通信接口,可与计算机连接,通过配套PC端软件可以采集、管理、打印测量结果。
8.免日常维护,减轻操作人员的负担,内置软件自身诊断功能,及时提示用户排除故障。
9.先进可靠的液位检测技术,节约试剂。
10.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设计,保障仪器性能稳定。
11.用户可自行更改各项设置,以满足不同需求。
12.具有质控检测功能,能跟踪仪器测量精度。
技术参数测量对象线性误差重复性误差(CV)稳定性准确度
钾(K+)±0.3mmol/L≤1.0%±0.2mmol/L/h±0.3mmol/L
钠(Na+)±3.0mmol/L≤1.0%±2.0mmol/L/h±3.0mmol/L
氯(Cl-)±3.0mmol/L≤1.0%±2.0mmol/L/h±3.0mmol/L
钙(Ca++)±0.2mmol/L≤2.0%±0.2mmol/L/h±0.2mmol/L
酸碱度PH——≤1.0%±0.02/h
标准钙及总钙(计算值)
样 品全血、血清、血浆或尿液(稀释)
样品量90μL
测量时间≤50秒
环境温度10-30OC
电源电压AC160V±245V 频率 50±1Hz
每小时测样数60个
外形尺寸260 mm×260 mm×340mm
采用先进的离子选择电极测量技术。可直接测量全血、血清、血浆和尿液(稀释)中Na、K、Cl、Ca离子浓度和PH值,采用ISE(离子选择电极),免维护, 装卸方便,测量稳定可靠。全中文110mm*60mm大屏幕显示,自动屏保,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简单是一种自动化程度高,功能齐全,操作简便,准确可靠的临床检验设备。
第二包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或配置
一、治疗箱30个
外径(mm)长330宽160高260mm
外装面料箱体采用纯天然牛皮制作,颜色为棕色
箱体外边主体要求用高强度牛皮厚度3.0mm;箱体外包角厚度5.0mm,箱顶提手长度150mm,金属环皮手柄;内衬布厚度1.2mm,箱外壁厚度3.5-4.0mm
箱锁外围不锈钢正扣
侧扣背带纯牛皮总长160cm宽2.5cm厚度2.5mm
箱底座厚度3.5mm
工艺要求各连接处、包角处全部使用尼龙线一次机制而成,工艺要求精益,所有铆点需平滑,各连接处以肉眼看不出有间隙、摩擦痕迹为标准
产品特点本品采用优质纯天然头层牛皮制作,坚固耐用,具有抗高寒、耐高温作用,适用性能强
配件含脉诊、针灸器具、电针仪、灸疗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治疗工具
二、TDP神灯60台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80%
电源电压的适用范围AC220V±10%;50Hz±1Hz。
功率230W±10%
大气压力700hPa~1060 hPa
治疗板直径124mm,治疗板的工作寿命在额定功率下使用,不小于1000h
机械定时,0-60分钟之间任意调节
治疗器加热装置的工作寿命,在额定功率下使用,大于2000h
治疗器的治疗头应转动灵活,定位可靠,俯仰角大于90度,转角360度任意转动
治疗器的调节机构定位可靠,紧固件应安装牢固,无松动,支臂伸缩范围在580mm内任意调节
治疗板经加热后产生的能量应主要分布在2um~ 25um波长范围内
带防倾倒开关
三、中药煎煮锅60个
额定液量6L
额定功率450W
蒸发量300ml/h
额定电压220V
频率50HZ
四、电针仪6台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80%
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电源电压的适用范围AC220V±10﹪ ; 50Hz±1Hz
输入功率≤8VA
输出脉冲波形双向非对称脉冲波
输出模式连续、疏密、断续
工作频率范围连续波最高频率:100Hz(±30%);疏、密波间歇频率每分钟10次~26次 (±30%);断、续波间歇频率每分钟10次~26次 (±30%);
输出脉冲宽度0.5ms (±30%)
通过发光二极管闪烁来显示输出
输出强度五路输出,分别由五路控制旋钮调节输出强度
有毫针夹和导电橡胶粘胶电极片
五、多功能艾灸仪3台
灸头具有磁疗催化功能,灸头表面磁0.023T-0.12T
灸头具有加热功能,每个灸头恒温范围:30℃~70℃内连续可调
灸头配合专用艾绒使用,根据传统艾灸的原理,艾绒被加热后,直接作用于病灶
灸头具有温针灸导入孔,可以进行温灸,温针灸
治疗仪可同时使用11个灸头,一机多用
灸头单独固定并附绑带,将灸头直接用可调整松紧的缚带固定在被灸穴位上
微电脑控制,触摸式按键温度调节按钮;可控制温度和治疗时间
治疗时间:0min~99min任意设定,到设定时间自动停止输出
六、针灸治疗床12张
材质钢管喷塑
规格3030*900*500
七、超声雾化吸入器6台
结构组成由主机(含贮药槽、水槽)、波纹管、面罩等组成
适用范围超声雾化器适用于药物超声雾化气溶吸入用。它能把水溶剂药物物化成极细颗粒,可直接吸入作用于肺部病灶,是国内外医院内外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以及保健院、养老院、疗养院等单位常用的医疗器械。
禁忌症1.重症哮喘;2.严重呼吸系统功能及心功能不全者;3.咯血者慎用。
电源电压~220V±22V 50Hz±1Hz
输入功率45VA
超声频率1.7MHz±10%
最大雾化率≧3mL/min
定时范围0~60min
连续工作时间≧4小时
水槽装水量300ml(目测水位线)
雾化杯装药容积≥150ml
外形尺寸247×140×201mm
运行方式连续运行,间隙加载;连续工作时间≥4h
正常工作条件环境温度范围:5℃~40℃,相对湿度范围:≤80%,大气压力范围:86KPa~106KPa
八、颈椎牵引机3台
技术特点采用电动实行牵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颈椎病,外伤性骨折,错位及及脱位,并发不全截瘫或偏瘫,也适用于颈性头晕头痛,血压异常,视力及语言障碍等临床症状。
电源220V/50HZ
功率40W
牵引力0-200N
颈前屈调节0~30°
尺寸65×65×195 ㎝
重量28kg
九、中频治疗仪6台
供电电源220V 50Hz
输入功率小于30VA
中频频率2.5KHz 误差: ±10%
脉冲宽度200us 误差: ±10%
调制波频率0~166Hz之间 调幅度: 100% 误差:±5%
最大输出电压VOPP≥90V 导入方式:VOP≥80V
输出方式① 电脑中频(中、低频双向电流)② 药物导入(中、低频、直流单向电流)③ 同步治疗④ 干扰电治疗⑤ 加热(温热输出)⑥ 常温(不加热)
输出波形基波:脉冲方波
调制波:指数波、前斜锯齿波、后斜锯齿波、方波、尖波、三角波、正弦波、阶梯波、等幅波、微分波、积分波。
加热功能在加热状态下电极板的温度不应超过65℃
工作时间连续运行时间最少为4小时
负载阻抗在500欧姆(1±10%)的参数范围内有效果,负载的变化对频率,脉宽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抗短路开路能力:符合YY0607-2007中46.101
保护功能在工作过程中(输出剂量大于6),若发生输出断路情况,则系统进入保护程序,系统锁住除停止按键外其他的能量控制按键,并且黄色指示灯亮。若输出断路故障消除,本机输出剂量可自动恢复
十、煎药机(含包装机)3台
额定电压220V
总功率2225W
文火加热功率600W*1
武火加热功率800W*1
包装加热功率4*200W
电机功率25w
制袋尺寸160*110mm
煎药煲容量20000ml*1
包装袋200ml
包装速度8袋/min
设备重量62KG
设备外观540*580*1050mm
性能说明1、气动挤压功能,实现药渣自动分离;
2、微压煎煮功能(0.04mpa),充分提取药物有效成分
3、常压煎煮功能保留传统煎药方式特点
4、两煎功能,符合国家规范,提高药效40%
5、药物先煎后下功能,满足不同处方需求
6、自动加热调节,文火、武火自动控制转换功能
7、数控煎药定时功能,控制精度更高
8、密闭煎药功能,无味煎药,改善环境
9、煎药包装一体化,自动化程序,操作简便
10、自动均分包装,确保每剂药量相等
具体配置及装箱清单1、主机1台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十字螺丝刀、一字螺丝刀
(2)3#内六角扳手
(3)4#内六角扳手
(4)5#内六角扳手
(5)无纺布袋
(6)空气开关
3、消耗品:试机包装袋
4、技术使用说明书
5、合格证
6、保修卡
十一、活动平板6台
规格145×60×133(cm)
质量60.0kg
结构型式左右立架、跑步架、扶手、电子表、U形底架、移动轮架、调节管、球形拉销、U开明黑护盖
用途借助下肢力量带动平板进行步行训练,适合于各类患者的耐力训练、步态训练、下肢关节活动范围联系。也用于正常人室内健身运动
十二、减重步态训练器3台
适用范围通过吊带控制,根据需要减轻患者步行中自身重量,保证行走安全。用于骨关节,神经系统疾患引起下肢无力,疼痛、痉挛的患者,帮助其及早进行步态康复训练
规格mm1230×770×2060~2500(长×宽×高)
性能参数符合基本参数表中的设定,并在此范围的任何位置范围内调节应灵活,可靠锁定。可调螺栓:可灵活调节。升降高度调节范围(mm): 2000~2420。吊带调节范围(mm):0~450。调节手柄力距(N):0~150
十三、视频网络系统3套
电脑一体机显示屏:23寸 CPU:G630 内存2G 硬盘:500G 显卡 1G。
打印机最大打印幅面:A4 预热时间:小于10秒最高分辨率:2400x600dpi黑白打印速度:达到12ppm
投影仪亮度:3000流明 重量:2.3KG 对比度:10000:1分辨率800*600
投影幕布尺寸:100英寸操作模式:电动 幕布比例:4:3幕布材质:白塑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标注★号的为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确定预中标人。
二、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和商务四个部分,各部分根据“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分类评定。
1、投标资格部分:
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且资格通过审查的部分,本项不设分值,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按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处理。
2、投标价格权值40分:
投标报价以开标现场报出的投标价格为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投标技术权值40分:
第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清单”、“ 投标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厂家原真彩图片、彩页图、说明书等包含技术参数的其他资料” 、“★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艾灸仪生产厂家提供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定0至39分。
第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有正偏离的部分评定0至1分。
4、商务部分权值20分:
第一、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2012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评定0至3分。
第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2011以来年投标人成功的投标医疗器械设备(招标公告中加“★”号的必须提供)销售给最终用户的供货合同等,评定0至10分。
第三、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安装调试方案、交货期及付款方式承诺等,评定0至7分。
四、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招标文件标有“★”号部分,投标人除正常制作投标文件外,只有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且通过审查,其投标内容才能认可,评标时才给予相应分值。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详细评分细则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开标前制定。
第四章 合同样本
(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编号:CG025 -CG 026)甲方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1、“项目”指————————————————。
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其他一切文件。
3、“医疗器械设备”指合同“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 清单中所规定的设备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文件资料等。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系统测试、维修、提供技术培训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甲方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医疗器械设备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验收报告”指检验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7、“技术资料”指安装、培训、使用、维修设备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手册、培训设备等一切有关资料。
8、“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时期。
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0、“招标文件”指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项目(项目名称) 号(采购编号)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招标人按受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标的及技术要求
1、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配置清单。
2、乙方供应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第一包:2013CG025第二包2013CG026 )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
3、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货款总额: 元,大写: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40工作日内交齐全部医疗器械设备并验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五、付款方式
投标医疗器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报告,凭《验收报告》付至合同总价款95%,剩余合同款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
六、交货
1、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各中标企业(公司)所中设备均交到赤峰市卫生局验货,而后按赤峰市卫生局安排交付给设备使用单位,并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交货地点:赤峰市卫生局指定地点。
第一包:2013CG025糖尿病足治疗系统:赤峰红山中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赤峰市卫生局。
第二包:2013CG026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巴林左旗卫生局红山区卫生局翁牛特旗卫生局克什克腾旗卫生局元宝山卫生局
1治疗箱(个)66666
2TDP神灯(台)1212121212
3中药煎煮锅(个)1212121212
4电针仪(台)222——
5★艾灸仪(台)111——
6针灸治疗床(台)444——
7雾化吸入器(台)222——
8★颈椎牵引机(台)111——
9★中频治疗仪(台)222——
10★煎药机(台)111——
11活动平板(台)222——
12减重步态训练器(台)111——
13计算机(台)111——
14打印机(台)111——
15投影仪(台)111——
16投影仪幕布(个)111——
七、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医疗器械设备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设备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医疗器械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合同中医疗器械设备明细及质量标准“规定”的相一致。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经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设计、工艺和设备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医疗器械设备应通过制造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保证交货合格率为100%。
5、 甲方对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三十日。
6、若检验时发现合同医疗器械设备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外观有损伤及部件缺陷等,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更换。更换的医疗器械设备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8、合同医疗器械设备初次运行成功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质保期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算。
9、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2、乙方承诺在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医疗器设备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
3、设备的验收及检测:
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设备出具出厂实验报告和材质单,每批次货物到场后,甲方和乙方进行验收,并对每批医疗器械设备抽样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质检部分进行检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4、医疗器械设备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合同医疗器械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医疗器械设备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医疗器械设备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条件。
九、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医疗器械设备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医疗器械设备通知后五日内没有更换问题设备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设备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2)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有责任尽可能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乙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二、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应当符合本次项目最终采购要求,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还应由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核实、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由赤峰市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一份副本由甲方保存。
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分别报赤峰市财政局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甲方:赤峰市卫生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中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监签方: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地:赤峰市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 件
一、投标函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采购编号:第一包:2013CG025第二包2013CG026)招标的有关活动,对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有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4、投标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项目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 人民币 。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踏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姓名: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项目(采购编号为:第一包:2013CG025第二包2013CG026)招标的有关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三、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第一包:2013CG025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备注
每 包
第二包:2013CG026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备注
每 包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说明: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交货时间”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所用的时间。
3、“付款方式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4、投标人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5、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金额保留到元,并用分节号分隔。
四:赤峰市卫生局医疗器械设备项目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第一包:2013CG025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地备注
1
2
3
4
5
投标总价:
第二包2013CG026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地备注
1
2
3
4
5
投标总价:
注:①表内各栏按规格型号逐一顺序填写、计算。
②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 的投标总价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③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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