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汽大厦十二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东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时间:自2021年3月26日至 2021年4月1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单位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提供以上要求的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投标人的报名。
南汽大厦十二楼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JW2021-015)
南京东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汽大厦十二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经获批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t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汽大厦十二楼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汽大厦十二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包含内容:拆除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标段估算价:约33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t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 \t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t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t
四、投标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自2021年3月26日至 2021年4月1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提供以上要求的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投标人的报名。
五、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改造工程(不含住宅、厂房和公寓)。(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师)亲笔签名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凡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投标申请人若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需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内容,若未按要求完成,按失信行为处理,不得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的投标。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提供证明文件(网页截图)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