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函
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函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6 14:31
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质疑的
答复函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首先欢迎贵公司报名参加我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工作。
贵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函,我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收悉,关于贵公司所提问题,我校收悉后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经学校研究决定,形成如下一致意见,现予以回复:
质疑事项一:本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实施方案得分及加分的评审标准不明确。比如:描述完整详尽、科学合理可行等用词是没有明确评判标准的。
我单位回复:根据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们查实属实,据实更正更改内容如下:
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一、项目的整体设想和规划: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和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实施过程中管理的难点、重点分析、服务理念、服务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服务方案每一项描述完整详尽、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符合实际采购需求的得8分,在均提供的基础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本小项满分12分。方案少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更改为“一、项目的整体设想和规划: 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策划、重难点分析,并结合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以及自身优势与有利条件进行综合评分:①具有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②具有重难点分析且符合项目实际③具有服务理念④具有为实现本项目的服务目标采取的措施方案等内容符合相关法规管理规定;四项均符合得12分;每有一处要素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实施需求或内容描述有欠缺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共12分。”
质疑事项二:综合评分表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GB/T22116-2008信用评估体系标准要求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我单位回复:根据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们查实属实,据实更正更改内容如下:
将“3、投标人提供符合GB/T22116-2008信用评估体系标准要求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删除。
将“6、投标人获得诚信企业荣誉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6、投标人获得诚信企业荣誉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此答复
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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