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6日14: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75.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嘉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720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净月区博硕路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馨月 186*****8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嘉琪131*****720 |
项目概况
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2021-002
项目名称: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编号:ZLZB-2021-002
项目概况
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博硕街道弃管小区保洁服务(二次);
招标范围:科伦小区,科尔小区,永安小区,仁德别墅区,净月大学城外围开放区域道路保洁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75.6万元/年;
最高限价:75.6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投标人具有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类保险;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
方式: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
(4)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6)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7)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证明;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APP”视频会议方式或现场开标方式,选择视频会议的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视频会议,如未及时参加视频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文件以邮寄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投标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地址:净月区博硕路35号
联 系 人:张馨月
联系方式:186*****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人:张嘉琪
电 话: 13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186*****873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编:13002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2)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投标人具有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类保险;(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地址:净月区博硕路35号
联系方式:张馨月 186*****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方式:张嘉琪13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琪
电 话: 1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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