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货物类采购项目
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货物类采购项目
龙岩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乙方:福州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WZ[GK]*******-1的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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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2-1 | A******** 其他卫星通信设备 | 其他卫星通信设备 | 科达 | 1(套) | 478000 | 478000 | 国内 | KSAT8000-T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捌仟元整(¥47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在采购单位确认本次标的所有项目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满一个月,确认无故障和其它问题后组织人员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我司的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3、货物到货验收时我司代表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我司投报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均出自原厂,不得私自添加或更改,并保证所有设备及部件均是全新的纯正部品,不得以废、旧材料制作,所有设备的附件(含装箱单、保修卡、说明书等)应完整齐全,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货物若为OEM生产,用户单位可以拒绝,并且追究我司责任。施工期间所有设备的附件由我司自行保管,不得遗失,验收前交付采购单位。所有部件我司都不得私自开箱(或拆封),必须先经过采购单位有关人员检验后方可开箱进行安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安装和验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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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 |
2 | 5 | 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剩余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10%的违约金。 10.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2.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10%。 10.2.2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3若乙方未按约交货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货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除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本项目各合同包所有产品我司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期。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技术辅导等服务。 2、我司负责将设备送到采购单位指 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所有设备的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标准。 3、保修期内提供定期的免费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4、我司派工程师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且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我司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写明各部件的保修范围和时限,并注明是由原厂家保修,所有设备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保修范围和时间进行保修。 6、本项目各合同包所有产品如果生产厂家在3年内升级主机外壳、天线支架、寻星设备、其他更方便快捷的配置时,应免费给予更换。 7、保修期结束后,我司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 乙方: | 福州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中路119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北区801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胡建峰 | 单位负责人: | 黄晓源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9*****787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49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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