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 ********0/2021-07982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开选聘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集体土地房屋;南京市;补偿;评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报名;专家委员会;工作经验;资格证书;聘用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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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行为,确保我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依据《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管理办法》(宁规划资源规〔2020〕10号)和《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宁规划资源〔2021〕36号)文件相关要求,公开选聘相关专家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房地产估价行业并具有较高水平的房地产估价师,或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
(二)驻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估价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其中估价师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备土地、估价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熟悉土地、房屋评估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责任心强,有高度的敬业精神、纪律意识;
(五)适应鉴定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聘用方式及期限
采用自愿报名、综合评审、正式聘用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两年。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报名表(见附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9日;
(三)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607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磊,联系电话:***-********)
附件: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报名表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下载: | ****************03929.xlsx">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报名表.xlsx |
标签: 专家 评估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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