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
[社会代理]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JLZSZB21-92
本采购项目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1-024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东财富中心701(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LZSZB21-92;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
3.采购预算:411.115652万元;
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
5.采购需求: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包含桩基础、木栈道、木栏杆、木台阶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东财富中心701(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50元);
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8)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资料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ZS9986@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采购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采购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58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华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5840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木栈道五期工程 | ||
预算金额(万元) | 411.115652 | 最高限价(万元) | 411.115652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3-29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8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21 13:30 | 开标时间 | 2021-04-21 13: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张宇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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