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合肥检修车间喷漆库VOCs在线监测设备委外运维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合肥检修车间喷漆库VOCs在线监测设备委外运维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合肥检修车间车体喷漆库VOCs在线监测设备委外运维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合肥检修车间车体喷漆库VOCs在线监测设备委外运维项目

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王梦迪联系电话:180*****559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材料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技术咨询联系人:倪勇联系电话:181*****712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168

办公室(传真):****-********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汴河路1号合肥车辆段材料科

邮编:230011

附表1:

合肥检修车间车体喷漆库VOCs在线监测设备委外

运维项目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2021年03月


一、技术

指标

1.运维标准:(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修订)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系统考核办法》(修订)

(3)《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规范》

(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要求与监测方法》(HJ 76-2017)

(6)《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

(7)《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90号)

2.运维内容:合肥车辆段合肥检修车间VOCs在线监测系统(型号:BJ-1000)。维护范围为以生态环境局上传数据设备为界,上传数据设备(包括)以下均为乙方维护范围,包括分析仪表系统以及所有就地设备(包括烟气的压力、温度、流量测量元件、湿度仪、样气的探头、伴热取样管路、加热系统、吹堵装置、控制电磁阀等的组成部分)工控柜、PLC控制系统、远程数据采集系统(含GPRS)、上位机等。

该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制定甲方运维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定期巡检、维护、耗材定期更换(见附表1)、系统标定校准、故障应急处置。满足环境保护部门按上述技术规范对连续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情况及有效数据获取率进行考核的要求。

检修维护规范及要求:

一、日常巡检:

(1)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在6小时内及时解决;若VOCs系统仪器出现故障 (设备损坏严重且6小时内无法当场修复的),乙方应及时采用应急仪器进行更换。应急仪器或主要关键部件(如FID检测器,柱箱,EPC等)经调换后应根据规定的方法对仪器进行调试检测后方可投入运行;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联系相关环保部门并通过对应急仪器的比对检测试验。

(2)日常巡检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包括检查打扫VOCs小室卫生,记录周检查项目、频次,被检项目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结果应有记录并归档。日常巡检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烟气VOCs工作状况、VOCs每月运行数据的拷贝及导出(数据交与乙方,同时要求VOCs系统的总运行数据保存6个月以上)、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同时日常维护保养根据VOCs说明书的要求对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每次保养情况记录并归档。

二、日常标定校准:

(1)乙方对VOCs的校准,需根据相关标准及VOCs设备供应方规定的方法、固定污染源烟气VOC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规定的周期日常校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校准记录每月及时交甲方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2)气态污染物每星期用零气和标准气校正仪器的量程;并按规定表格格式做好相应的校准记录(含打印历史站相应标定记录图片);

(3)流速应至少每1个月校准一次零点。

三、定期维护:

(1)至少每15天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仪用空气清洁情况、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2)至少每30天采用标准方法检查一次采样管路的密封情况;

(3)至少每3个月检查一次VOC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和泵膜老化状态;

(4)至少每3个月检查测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5)现场采样设备必须每周巡检至少一次(烟囱15米处每15天巡检至少一次)。

(6)乙方对VOCs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涵盖以下内容:

(7)要做到全面检视设备,特别是烟道测点等不易到达的部位。

(8)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有:系统有无报警;管线内有无积水;采样气流量(进入分析仪的样气流量)是否正常;过滤器是否正常;反吹气源压力是否正常;分析小间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对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应及时更换,以防止损害其它设备或使分析数据失控。

(9)每周调阅VOCs运行历史曲线,对数据异常或超标数据作好记录,分析原因,以及是否上报等。

(10)月度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应根据VOCs的要求,清洗一次隔离烟气,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应对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11)乙方负责对测量参数数据有明显偏差的仪器由乙方负责带回公司维护,如需要更换备件,配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随时需要到场配合甲方的环保检查以及VOCs在线实测比对工作。

四、定期更换耗材

(1)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对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其他非本年度维保范围内耗材或备品由甲方提供。

(2)第一年度需定期更换耗材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更换周期

1

探头滤芯

5um

1

4个月

2

探头滤芯密封组件


1

4个月

3

精密过滤器滤芯

BKA-200-G2

1

4个月

4

压力减压阀

QAW4000

1

一年

5

CH4标气

50mg/m3

1

6个月

6

CH4标气

100mg/m3

1

6个月

7

采样泵


1

一年

8

皮托管


1

一年

二、质量性能指标

1.持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具有VOCs在线设备销售代理资质或生产资质。

2. 企业近三年无信用不良记录;

3.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售后服务要求

1.厂家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运输费、基础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2.质保期内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6h内,保证设备更换配件在2年内正常供给。

3.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不推诿,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5.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1份、电子版技术资料。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1.付款方式:每季度按运维工作内容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价25%、最后一次维保验收合格付款20%,质保期3个月,质保金额为合同价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其他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 在线监测设备 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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