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光学仪器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 招标公告

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光学仪器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 招标公告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光学仪器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6 15:59

一、采购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荧光显微分析系统、显微镜

三、拟采购进口产品所属项目预算:98万元
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严雪

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

吴诗慧

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

副主任中药师

技术

王东川

武警医院

主任医师

技术

何巍

四川师范大学

高级实验师

技术

彭克军

成都医学院

教授

医疗、技术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一、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一)用途及主要性能指标需求

1.用途:该设备主要用于大熊猫、小熊猫等濒危动物的微生物样品、DNA、蛋白等物质进行沉淀、分离、纯化、浓缩等处理的纯度和浓度检测。

2.主要性能指标需求:

1)实验室提取的核酸、蛋白等样品不用稀释,无需耗材,直接检测。

2)只需要1-2ul微量样品即可进行检测。

3)具有污染物分析功能,且可根据检测结果优化提取核酸和蛋白。

(二)进口产品与国产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比较

1.国产类似产品:1)光谱分辨率≤3 nm;2)核酸检测范围:2.0-4000ng/μL dsDNA;3)光吸收范围:0.02-80 (10nm光路径)。

2.进口同类产品:1)光谱分辨率为≤1.8nm;2)核酸检测范围为2.0-27,500ng/μL dsDN;3)光吸收范围(0-550A)。可见,进口产品的分辨率、核酸检测范围、光吸收范围均优于国产同类产品,且进口设备具有污染物分析功能,可扣除污染物的浓度,得到更加准确的样品浓度,还可以根据检测结果优化提取核酸和蛋白。

目前国内设备尚无法达到上述功能及技术指标,同时该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为保证实验质量,专家组一致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二、荧光显微分析系统

(一)用途及主要性能指标需求

1.用途:该设备主要用于大熊猫、小熊猫、华南虎等濒危动物的细胞样本、组织切片、微生物样品相关的成像检测,在保持细胞或组织结构和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采用自动化显微镜成像系统获得被筛样品对细胞产生的多维立体和实时快速的生物效应信息,对其多角度分析。2.主要性能指标需求:1)通过荧光染料标记高通量自动化检测细胞增殖、凋亡、迁移、细胞成像等过程;并且可以在细胞水平轻松获得用于文章发表级别的高质量成像图片,完成从细胞计数到复杂的神经生长突触追踪分析;2)成像系统配置500万像素大靶面双色(黑白和彩色)检测器;3)45umpixel,成像视野(10×物镜)1.93mm2,4倍物镜可单视野拍摄384孔板整孔;4)聚焦方式采用硬件自动聚焦+图像自动聚焦模块,快速聚焦,无光漂白及光毒性。

(二)进口产品与国产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比较

1.进口产品可以满足以上技术需求;达到科研条件要求。

2.国产类似产品:1)无全自动化的显微分析系统,所有拍摄检测流程都必须手动完成,且成像分析软件需借助第三方进口软件完成,无法实现高通量批量快速分析的科研需求;2)国产的成像系统配置的CCD为单色检测器,像素350万,成像视野小,无法实现4倍物镜可单视野拍摄384孔板整孔;3)聚焦方式采用手动聚焦,人工操作,不能自动流程化和标准化操作,也无法实现高通量批量快速分述的要求。

目前国内设备尚无法达到上述功能及技术指标,同时该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为保证实验质量,专家组一致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三、显微镜

(一)用途及主要性能指标需求

1.用途:主要用于大熊猫、小熊猫等濒危野生动物的组织切片、血涂片、病料微生物样品等成像检测和图象处理。

2.主要性能指标需求:1)具有高色彩保真度的照明,可清晰观察样品中的细微差别;2)配有光强度管理器,可在所有放大倍率下产生均匀的亮度;3)高精度的图像采集系统,相机图像中显示的颜色和通过目镜观察的颜色完全一样;4)简化数码成像,自动完成相机设置,可一键拍照观察的图像。

(二)进口产品与国产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比较

1.进口产品可以满足以上需求。

2.目前国产的设备不能保障光照的色彩高保真度和管理光强度,难以清晰观察样品中的细微差别;高倍数视野下光线不均匀,且成像分析系统需借助第三方软件,无法实现“一键拍照”的数码成像。

目前国内设备尚无法达到上述功能及技术指标,同时该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为保证实验质量,专家组一致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六、其他事项: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专家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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