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答复意见》(石化股份炼【20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厂区。

2.3建设规模:新建1套MTBE装置及相关系统配套(8 -14万吨/年)。

2.4建设投资:9058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193天,主要工期(自计划开工日期至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06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21年10月3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

计划产出合格产品日期:2021年12月30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含桩基施工和试桩)至工程中交全部工作以及工程中交后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甲级(炼油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②持有质量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A2及以上),或质量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GA2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03月2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4月02日16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16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7.2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一号;

邮编:430082;

联系人:王斯伽;

电话:***-********

电子邮箱:wangsj.z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南京金融城9号楼8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谢蓉琦;

电话:***-********

电子邮箱:xierq@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1年03月29日


标签: 总承包 利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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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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