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复合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0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复合肥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化学肥料 配置要求: 复合肥,N:P:K 配比含量28-6-6 | ¥1,950.00 | 62(吨) | ¥120,900.00 |
投标承诺函、报价明细表须加盖鲜章上传。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货时一并提供产品质检报告或成分测定报告。
5、其他具体以询价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包装、装卸费、入库搬运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利润等所有费用。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供货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验收报告,提供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100%(不计息)。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供应商须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运输线路、二次转运或搬运等),并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报价之前已勘察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到现场进行踏勘所产生的一切投标风险和后果。
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3、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复合肥执行标准,货物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供产品质检报告或成分测定报告。
4、采购文件中未明确事项以本网页公告为准,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
资金用途务必注明:交********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投标人网上报价和填制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中的报价为准,两者须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2、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已有的任何内容。
3、所有上传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4、成交供应商上传的资格相关资料事后应书面提交采购人审核留存,对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采购人有权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并据实结算付款。
6、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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