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消险招标公告

2013年度消险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发 包 公 告
(重发公告)
标段编号: KLS130067-01SG
溧水县永阳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溧水县2013年度消险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水管[2013]116号 宁财农[2013]1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48.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48.3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县2013年度消险
2、工程地点:永阳一干河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5.00万元
8、招标内容:水利水电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单范围,堤防等级为三级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4月25日至 2013年5月3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原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12年10月~2013年3月)、非溧水县企业需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抽签确定法。

八、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为5个工作日。前4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最后1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现场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购买,否则不予购买。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到场开标;
4、非溧水县企业需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且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并将缴款确认函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4/25 8:30到 2013/5/3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县永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溧水县永阳镇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1室
招标人邮编:211200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吴元凤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萧华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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