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湖违法问题卫星遥感监测项目需求公示

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湖违法问题卫星遥感监测项目需求公示

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湖违法问题卫星遥感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 号)、《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鲁水管字〔2017〕15号)、《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鲁河长办字〔2020〕3号)等相关要求,依据各级河湖渠划定的管理范围,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市188条省、市、县级河湖和部分镇村级河渠的重点河段水域岸线违法问题开展动态遥感监测,通过影像数据对比和研判,及时发现新出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分3批提供问题成果,做到县级以上河湖全覆盖,农村河湖覆盖全部乡镇,形成疑似河湖违法问题清单、编制遥感监测报告,建立遥感监测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编制聊城市河湖管理控制区遥感问题监测专题图集。 项目资金预算为:10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对188条省、市、县级河湖和部分镇村级河渠的重点河段管理范围内的水域空间地物开展动态监测,通过计算机分类算法结合人机交互的方式对河湖水域空间地物对象进行识别解译,对解译的图斑成果进行数据化处理和统一编码,定义必要的属性字段并进行赋值,包括河(段)湖(区)名称、所在行政区划、位置(经纬度)、问题类别、问题描述、地物类型等信息。根据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非法捕捞等问题认定标准重点对河湖岸线违法信息(包括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挖筑鱼塘、采砂、乱堆垃圾等行为)进行提取分析,综合判读解疑,对图像属性进行编辑处理,包括问题类别、边界范围及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形成疑似河湖问题清单、编制遥感监测报告,建立遥感监测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编制聊城市河湖管理控制区遥感问题监测专题图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推进智慧河湖监管,通过卫星遥感影像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新出现的河湖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管,形成疑似河湖问题清单,利于对重点河段加强监管,对河湖突出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整治,改善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续利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物理特性: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的价格折扣。本项目根据法规要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评审价格折扣均为6%;生产商既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又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根据项目要求,按照交货期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3-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聊城市水利局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8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66*****335

标签: 监测 卫星遥感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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