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场所隔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场所隔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场所隔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NXDZB-********
1.磋商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场所隔断改造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场所隔断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楼内;
2.3项目规模: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场所隔断改造,包括十层法治与社会工作办公室、防火监督处,十一层办公室,十二层政治部人事处、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十三层纪检督察室、审计室、后勤装备处等,十四层灭火指挥中心、应急通讯分队办公室,十五层及四楼餐厅等场所改造;
2.4磋商范围: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预算:约45.1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8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磋商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持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一份;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如邮购须另付5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响应文件接收信息及磋商信息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磋商地点: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议室(郑州市文苑南路38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话及传真:****-********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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