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挂机、柜机空调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挂机、柜机空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YZ—ZFCG(2013)—064
二、项目概况: 挂机、柜机空调 136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5月1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226室。
八、开标时间: 201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内。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联系地址: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挂机、柜机空调招标编号:YZ-ZFCG(2013)-0642013年4月26日 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其它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挂机、柜机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挂机、柜机空调二、采购编号:YZ—ZFCG(2013)—064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1挂机、柜机空调136套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条件: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5月17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6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十、业务咨询:采购人: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楼天荣
150*****213采购代理机构:潘红阳0574-
******** 0574-
********(传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4月26日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或参数数量推荐品牌11匹挂机制冷量≥2500W,制热量≥2700W;能效比:新2级及以上:标配冷媒管长度;(需电辅热)2套海尔格力美的松下21.5匹挂机制冷量≥3500W,制热量≥3850 W;能效比:新2级及以上:标配冷媒管长度:(需电辅热)99套33匹柜机(三相)制冷量≥7200W,制热量≥8000W,能效比:新2级及以上;标配冷媒管长度:标配 (需电辅热)35套二、采购要求1、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报价,不可拆分。2、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包含设备、运输、保险、配合费用、空调的支架、冷凝管、出水管、打孔费用、空调插头、插座调整到合适位置所需要的费用(包含电线、插座)、税收、验收、调试等至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4、招标货物交货期(包括安装)要求为:中标后二十天内供货。5、部分机型可能需要加长冷凝管,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另报各使用型号冷媒管的每米单价,以备有差异时结算(加长部分),但不计入投标总价。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挂机、柜机空调2采购编号:YZ—ZFCG(2013)—0643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如用电汇或汇票的,请在用途栏内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字样,并将底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传真至
****-********,财务室确认电话
****-********),办理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投标保证金汇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账 号:
****************5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5月17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6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7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8采购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为45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9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10付款方法:所有项目待安装调试完毕,经需求方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清。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1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 、说明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七、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其它相关内容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作无效或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1、商务技术文件:(1)目录(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供应商声明(格式见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开标时带原件备查)(5)技术参数(如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技术偏离表、材料响应表和投标产品彩色图片等、格式见附件)(6)服务承诺(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等)(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8)与评标内容相关的资料(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商务技术文件中不能出现报价。(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5000元(含)以下的现金。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退还(合同原件本中心留档)。5、保证金不计息。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并注明“正本”、“副本”。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a)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密封包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商务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b)报价文件“正、副本”必须用一个密封袋封装,封口处贴有封纸,封纸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唱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初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九、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3、确认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十、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3、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一、定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按序推荐中标人。如遇综合得分相同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取技术得分高的,再者以异常情况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十二、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投标时的承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凭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4、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合同的鉴证;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中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2、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从价格、产品小样、售后服务方案等方面按评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2)对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评定分;(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二、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细则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分值价格分满足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5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5%)×100;35分技术分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采购要求的(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4分,有负偏离的酌情扣分,直至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需有政府职能部门或认可的检测单位有效的检测报告)24分其它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其它技术参数情况打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需有政府职能部门或认可的检测单位有效的检测报告)5分节能指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能效比打分,满足采购要求的得5分,有正偏离的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负偏离的酌情扣分,直至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需有政府职能部门或认可的检测单位有效的检测报告)7分产品质量根据投标品牌的市场认可度、市场价格及相关型号的质量因素评审,最高得15分15分外观、款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彩图,对外观、款式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2分施工安装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和施工安装计划打分,最高得2分;2分商务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根据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保障能力及优惠条件,最高得3分;3分本地化售后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性:1、投标企业注册地在本区的,得5分;2、投标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的,得3分;3、投标企业注册地在其它地区的,得2分。5分投标产品为本区自主创新和品牌产品的(依据本区《产品目录》)得1分。1分投标文件制作分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编排装订是否符合要求、目录与页码是否一致、文字是否清晰、报价明细表清单组成是否详细、单价是否合理,最高1分;1分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货物名称:2、型号规格:3、技术参数: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保期和质保金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金元。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十、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 日签字日期:年月 日 合同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鉴证日期: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投标人(盖公章有效)名称页码目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供应商声明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参数服务承诺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其他……备注:投标人须按商务技术文件组成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 标 函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承诺(4)其他相关文件(5)以____________(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5、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保证金;6、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中标人获得货源的、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放弃投标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7、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公章)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投标编号:日期: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__________,特授权_____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开标一览表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招标编号:________ 单位:元投标项目投标金额(元)供货期挂机、柜机空调小写(¥)大写(人民币)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YZ—ZFCG(2013)—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总价(大写):(¥) 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六、技术响应(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要求、规格型号投标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偏离情况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第七部分其它相关内容一、《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 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机构或采购办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协商解决,保证采购单位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供应商联系。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单位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三、对全区货物类项目按下列四种情况由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中标人不承担验收费用(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商品和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费用除外),但(1)第一次被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验收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1、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上(含)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2、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采购办。特殊情况下,采购办也可指定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3、品种、技术较为复杂的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人也可以提出并报采购办同意由检测中心验收。4、国家规定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的采购项目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强制检测或专业监理的基础上由检测中心验收。四、供应商监督管理须知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供应商,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2、检测中心的验收报告是纳入验收范围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据。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的供应商,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应商诚信管理是指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诚信表现,进行诚信档案记录,评定诚信等级,激励诚信经营。 第三条 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对象。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和规章制度,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二)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采购人合法权益;(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和优良的售后服务;(四)依法诚信进行质疑与投诉活动;(五)依法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条区共公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验收办公室、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负责收集供应商诚信资料,对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并妥善保管诚信资料,让诚信度高的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更具竞争优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诚信记录、管理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评定信用等级。第五条供应商诚信管理坚持依法、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 供应商诚信等级共分七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级别越高,诚信度越高。第七条供应商在参加鄞州区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外,同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相应扣分(每次)。(一)报名后无正常理由未投标的或投标时无故迟到的(第一次扣2分,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扣5分);(二)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扣3分);(三)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扣5分);(四)编制投标报价时,故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的(扣3分);(五)被评委会一致认定投标文件编制特别不认真的(扣2分);(六)不按规定程序质疑投诉的(扣5分);(七)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提供售后服务的(扣5分);(八)采购单位有明确依据或事实,反馈履约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并经审核属实的(扣5分);(九)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中标、成交的(扣10分);(十)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十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扣10分);(十二)中标后无故放弃的(扣10分);(十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货物和服务)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扣10分);(十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或违法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扣10分);(十五)拒绝监督检查或者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的(扣10分);(十六)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的(扣10分);(十七)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十八)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十九)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诚信行为。(扣5分)第八条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供应商诚信记录评定供应商诚信等级。(一)不诚信行为记录扣分,每扣满5分降低供应商一级诚信等级,不足5分的转入下一次评定;(二)有严重不诚信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或被公开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扣除诚信分10分,诚信等级降2级,并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一年期满,在本区公开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中中标价10万元(含)以上项目不低于8次(含)中标或2次及以上中标重大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后期履约质量好、服务优的,经审定后提高供应商一级诚信等级。(一个采购编号为一次,一年评定一次,年中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作信用等级提升调整)第九条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评标的,在总分中根据信用等级相应加减分,每级别0.3分。新参与的供应商按4级计算,信用等级分0分。信用等级高于4级的的按相应信用等级加分,信用等级低于4级的按相应信用等级减分。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照供应商相应的诚信等级给予每级别0.3%的价格折扣。 第十条诚信等级低于二级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协议供应商。第十一条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等应及时报告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等不诚信行为,并积极配合查处。第十二条供应商诚信等级在鄞州区财政局采购专栏、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公布。第十三条连续2年诚信等级不低于6级的供应商,授予“政府采购诚信供应商”称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诚信管理记录、评定及项目评审等有异议的,可向区财政局采购办申诉。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解释。 三、投标供应商声明已完全明确采购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采购文件、投标承诺、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法规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