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疾控所2021年零小项目检验、体检、职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武汉疾控所2021年零小项目检验、体检、职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现就武汉疾控所2021年零小项目检验、体检、职教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三气发生器一台、COD消解测试仪一台、B超探头转换器一台、健康证打印机一台、智能平板一台、高压蒸汽灭菌器一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一般纳税人。 ② 包件1的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查验;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查验。 ③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合法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④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近三年来至少一份业绩合同复印件。 ⑤不存在国铁集团、武汉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3月26日10时36分起至2021年4月1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二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
详细地址: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二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朱黎
电话:027-********
传真:027-********;
电子邮箱:wtjkscg@163.com。
八、特别商务条款或影响报价的合同主要条款
1.设备整机必须原厂原装;
2.中标费用包含设备费用、运费、安装费、培训费,投标人直接提供售后服务,包含第一年商品破损维修及技术服务。本项目履行期间,由于运输、装卸、安装等原因发生设备损坏,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3. 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投标人应配置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维修及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质保与售后:投标人需提供盖章的技术支持人员工程师名单。设备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硬件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应在出现故障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必要时提供相应型号样机应急。
九、其他说明
1.本投标保证金:1000元。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帐户(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
税号:********MA49048JXG;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15号;
电话:027-********;
对外账户:3202 0066 0920 0203 6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武铁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附言中必须注明所汇款项项目编号及用途。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是资审文件的一部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以下标准扣除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未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准时到达招标会现场,迟到20分钟的,扣除投标保证金金额的50%。迟到20分钟以上的,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递交了报名申请资料,但未参加投标的,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附件1:《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表》
附件2:《包件明细表》
附件3:《需求物资明细表》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 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招标项目 (多个包件时包件号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 件 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邀请资质要求应答)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
招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帐号、开户行 | / | |||||
备 注 |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文件无效 |
附件2:
包件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武汉疾控所2021年零小项目检验、体检、职教设备采购 | |||||
项目编号 | WHTLJ-JKS-2021-003 |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BJ-0001 | 三气发生器、 COD消解测试仪、 B超探头转换器、高压蒸汽灭菌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报价人是制造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报价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5.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来至少一份所投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7天内 | 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 | |
2 | BJ-0002 | 健康证打印机、智能平板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报价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4.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来至少一份所投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 合同签订后7天内 | 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 |
附件3:
需求物资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技术标准/图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BJ-0001 | / | 三气发生器 | /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
2 | / | COD消解测试仪 | /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
3 | / | B超探头转换器 | /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
4 | /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
5 | BJ-0002 | / | 健康证打印机 | /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
6 | / | 智能平板 | /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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