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城南文昌路南侧地块示范区精装修招标公告
兴化市城南文昌路南侧地块示范区精装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兴化市城南文昌路南侧地块示范区精装修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03-27 09:22:00
招标主体:兴化市城南文昌路南侧地块示范区精装修
招标联系人:李莉
招标联系人方式:188*****123
招标联系邮箱:lili15@zldcgroup.com
招标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惠泽路8号(财富大厦12楼)中梁江中区域公司
招标范围:售楼处室内装修(灰空间)、样板房装修、售楼处智能化;沙盘基座、区位图基层、水吧台等,售楼处品牌展示区吊顶、地面铺贴;主材乙供,详见物料表,可提供同等档次品牌,样式必须满足设计样板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天棚的装饰装修及户内门、给排水洁具、五金及强弱电等;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规范及工艺标准。
报名提交材料: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投标承诺函;4.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4.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4.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4.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说明:无
项目简介:售楼处约830m2,别墅板房约309m2,其余三套样板房约383m2,总装修面积约1522m2。
付款条件:1、清单报价(价税分离)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进度款:每月1日乙方上报上月1日至30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核定后次月25日前支付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5%;施工单位付款资料不齐全的、因上报付款资料逾期等情况造成的无法支付与甲方无关。甲方、监理认为合理的,施工单位拒绝签字的各种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增加的签证变更金额,可以在工程进度款内申请,每次按照发生部分审定确认金额(立项以及造价确认完成)的50%支付,剩余部分待工程结算时根据合同付款比例进行支付。付款前提供等额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竣工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提供与场平单位及总包单位施工界面确定,支付施工产值的85%(但不超合同总价的85%),如发生合同外签证,支付签证确定金额的50%,乙方应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顺延相应的期限付款,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5)结算款:本工程验收合格全部移交到甲方,甲乙双方结算终审完成后90天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6)质保金:预留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7)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之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8)工程款限付:由于每年年中、年底甲方财务扎帐,故对每年6月及12月份不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间顺延。且甲方无需承担由于限付造成的支付顺延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9)本工程按照合同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禁止施工过程乙方以各种理由调整付款方式,如发现将被纳入黑名单供方库。备注: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原合同不含税价不变,合同总价按最新税率作相应调整(在税率调整前已经开票的部分除外),乙方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甲方根据调整后的发票金额付款。即结算时税率以合同期间国家税务机关下发的税率调整文件分阶段如实调整。
附件下载:161*****82722/%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F%BC%88%E5%85%B4%E5%8C%96%E5%B8%82%E5%9F%8E%E5%8D%97%E6%96%87%E6%98%8C%E8%B7%AF%E5%8D%97%E4%BE%A7%E5%9C%B0%E5%9D%97%E9%A1%B9%E7%9B%AE%E5%B1%95%E7%A4%BA%E5%8C%BA%E5%AE%A4%E5%86%85%E8%A3%85%E4%BF%AE%E5%B7%A5%E7%A8%8B%EF%BC%89.docx"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兴化市城南文昌路南侧地块项目展示区室内装修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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