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西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大胜华西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大胜华西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8日18: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石大胜华西侧规划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5.000000 |
标签: 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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