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3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SXBX-*******

2、项目名称: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253,7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1项,采购预算: 1,253,700.00元,项目概况: 廊桥土方开挖3520.35立方米,浆砌片石挡墙807.97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67.9平方米,仿古围栏44.5米,步道铺设以及配套绿化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旅游景区提升改造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26 14:00:00至 2021-04-26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④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⑦供应商须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的“在册供应商”; ⑧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⑨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⑩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02 18:00:00止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经办人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3 16:00:00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洋县磨子桥镇金土村一组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8*****4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153*****21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8日

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3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SXBX-*******

2、项目名称: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253,7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洋县金沙湖景区廊桥停车场及廊桥周边提升改造项目,1项,采购预算: 1,253,700.00元,项目概况: 廊桥土方开挖3520.35立方米,浆砌片石挡墙807.97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67.9平方米,仿古围栏44.5米,步道铺设以及配套绿化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旅游景区提升改造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26 14:00:00至 2021-04-26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④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⑦供应商须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的“在册供应商”; ⑧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⑨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⑩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02 18:00:00止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经办人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3 16:00:00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洋县磨子桥镇金土村一组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8*****4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153*****21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和平东路汉水茗园大门口(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柏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停车场 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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