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中心建设1#、3#试验楼消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质保中心建设1#、3#试验楼消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中心建设项目1#、3#试验楼消防系统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高发改字[2010]330号批准建设。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质保中心建设项目1#、3#试验楼消防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企业均可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描述

本次消防系统采购包含2栋试验楼的自动消防报警系统、18个灭火防护区的高压细水雾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设备(2栋楼合用1套系统)的采购、制造、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负责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等与消防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同时还应完成本项目与其他相关设备接口的各种信号、布线协调施工工作。

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中心建设项目1#、3#试验楼消防系统采购,数量为1套,包括消防报警系统和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3.2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6时00分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需电邮,投标人须将相关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并收到款项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4楼第五会议室(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修立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龙 孙英男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2013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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