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施工图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施工图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及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CYCK-005-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及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2]21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新建1860平方米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投资4.34亿元。(详见招标文件)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新建烟叶仓库1.9万平方米(含库房连廊14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通风、照明、采暖等系统,投资58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须分别对两个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路南侧及长春卷烟厂新厂区院内。
2.4服务周期:具体单位工程:图纸送达后7日内出报告。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验收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规范审查行为的通知》(长城乡发[2008]61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认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0、2011、2012)无不良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0、2011、2012)内无因重大设计质量和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3.5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作为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及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图纸审查机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宾馆(长春市人民大街2598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099号
邮编:130031
联系人:王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邮编:130062
联系人:咸枫、杜岩
电话:****-********、****-********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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