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刘家公厕及埠头建设招标公告

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刘家公厕及埠头建设招标公告

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刘家公厕及埠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CNJ2021-024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刘家公厕及埠头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表决通过并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70%区街道两级非革命老区建设奖补资金及30%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荷城街道王桐村刘家。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刘家公厕及埠头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9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埠头建设部分须待河湖清淤完成后,由招标人通知方能进行施工建设。

2.4本招标工程共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刘家公厕及埠头建设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刘家公厕及村中台阶建设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0028.44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6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单位必须委派在本单位购买半年或以上社保的员工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并做报名项目封面,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9、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10、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含数据光盘)500元/份,于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取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西黎新村393号商铺。

5.2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0.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电话:0757-88825880)。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高明区政府网以及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网页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施工场地所需的"三通一平"由中标人负责,施工过程需与公路、水利、输油管道及其它管线主管部门按章办理的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给予协助,但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中标人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借用公路、乡村道路或本村其他施工工程的道路作为施工时材料运输通道的,中标人自行负责与相关部门、村道权属村委或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招标人一律不作相关补偿。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西黎新村393号商铺

邮 编:528500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 话:13702859194 电 话:0757-88880396

传 真:/ 传 真:0757-888803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40680489@qq.com

2021年3月26日


标签: 公厕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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