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HB2013—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绿化工程已由 [2011]408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83.53万元。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花垣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泰和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花垣县人民法院院内。
2.3 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83.53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园林或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方凭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省外企业还需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④中级三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⑤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考试合格证的“A、B、C证”需上述所有证照的复印件三份并加盖鲜章,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3:00 时至5:00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在花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花垣县花垣镇赶秋路)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上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修改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 年5月21日10:00时整,地点为花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12.联系方;花垣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地 址: 花垣县建设路
联 系 人:熊院长
电 话:134*****000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泰和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8号(州公安局斜对面)
联 系 人:谢芳
电 话:135*****608
传 真:****-*******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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