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工程(山东段)GHL-01钢横梁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工程(山东段)GHL-01钢横梁
序号 | 标段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人地址 | 施工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工程概况 |
1 | ZJTLSG-1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山东段)工程项目部一分部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腊山路18-22号中铁十局郑济一分部 | 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山东段)工程项目部一分部 | 孟凡波155*****810 |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位于山东省西部和河南省东北部,连接山东、河南两省省会,线路成东北—西南走向,正线全长168.392km。 本分部主要工程为新建济南上、下行联络线,起点东端接轨于京济联络线大庙屯线路所,终点西至玉符河线路所接入郑济铁路正线。起止里程为:济南上行联络线:SLDIK0+000~SLDIK15+473,线路长度4.061km;济南下行联络线:LDIK0+000~LDIK15+430,线路长度3.998km。 |
附表2: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附表2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备注 |
1 | 钢横梁 | GHL-01 | 吨 | 480 | 中铁十局郑济一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组织能力以及解决技术难点的能力;具有钢结构构件成熟的生产工艺、生产供应能力和钢结构施工能力;钢结构构件的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物资质量及供应。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具有2018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CMA或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二份)。其他技术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图纸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及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至少二份)。 6.履约信用要求:应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对应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将其承包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本工程钢横梁必须在中标人本厂内加工制作。 | 2000 |
附表3: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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