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一、二、三、六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汝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一、二、三、六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汝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031号 | ||||||||||||||||||||||||||
2、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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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1】31号; 5.2汝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二次)1、2、3、6标段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保期:1年;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验收方式:最终用户按国家验收规范及合同、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验收。 5.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7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截图,否则视同未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0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回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1.开标时未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标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为方便群众工作、生活,洛阳市推广使用了“洛康码”。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洛康码”,符合要求的可进入; 3、“洛康码”注册操作方法:打开支付宝,搜索“洛康码”,打开后,按提示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操作完成后会直接生成本人二维码。此外,无支付宝者可选择“家人代办”,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二维码。注:操作成功后,要将本人二维码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查验; 4、各投标人代表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仅限一人; 5、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6、根据洛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投标人员来洛投标,需持有七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外省投标人员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检验此证明与身份证原件。请各投标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 7、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8、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供应商代表未能通过查验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 CA 锁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带入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接收,开标结束后退还 CA锁。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3月28日 至 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3月28日至2021年04月0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公安局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村南紫罗新区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5号楼801室 | ||||||||||||||||||||||||||
联系人:丁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 ||||||||||||||||||||||||||
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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