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
(二)项目内容
目前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委托运营方式,以处理水量作为付费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解决城镇污水处理效能不高的问题,要积极推广“厂网一体化”,落实建设管养实施主体,建立常态化建设管养机制,要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
通过此项工作,摸清我省城镇污水厂及污水管网在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厂网一体化”和按效付费存在的难点和堵点,并最终形成《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的专题研究报告,提出适合海南的指标体系和对策。
(三)经费预算
21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在“厂网一体化”和按效付费设计或管理或运营领域有丰富经验或突出成果,或者具有市政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城乡水务处311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按效付费的指标体系及措施研究》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电子版发至邮箱cssw666@163.com。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日。
(四)我厅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城乡水务处黄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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