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招标公告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ZB-NQCG210330
项目名称: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项目
招标预算价:350万元
包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内容: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收运服务、垃圾填埋场运营服务、生活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相应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4.特定资质:必须具备同时《污水污泥处置管理企业资质》国家一级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管理企业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投标人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胶装成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29日至2021年4 月 2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须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 850元一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20 日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西路
联 系 人:次局
联系电话:139*****38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1*****143
2021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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