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食品公司大丰屠宰场搬迁重建招标公告

上林县食品公司大丰屠宰场搬迁重建招标公告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林县食品公司委托,对上林县食品公司大丰屠宰场搬迁重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上林县食品公司大丰屠宰场搬迁重建项目

      二、招标编号:HG2013-SL-001

      三、建设单位:上林县食品公司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扶持和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地点:上林县食品公司明亮食品站

      六、招标范围:上林县食品公司大丰屠宰场搬迁重建工程回填土及围墙工程、上林县明亮生猪屠宰车间工程等项目施工图中所包含的除另行发包的工程内容外的全部工程。

      七、建设规模:计划建设规模约为1083㎡。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招标工期:210日历天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广西区外企业已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5、特别说明: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

      十三、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

      十四、截标及开标地点:南宁市滨湖路66号3楼会议室

      十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广西区外企业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进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十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02室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七、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资人民币50元。

      十八、招标单位:上林县食品公司

      联系人:蒙彩萍

      电话:****-*******

      十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

      项目负责人:王丹、魏雨琪

      电话:****-*******

      传真:****-*******

      十九、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广西财政网(http://222.216.4.8)。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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