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桥梁加固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桥梁加固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2021年桥梁加固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编号:GSZ-2021-021-1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最高控制价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控制不含税单价(元)

最高控制不含税总价(元)

1-1

封口胶

kg

10000

16.70

167000

1-2

灌缝胶

kg

3000

35.10

105300

1-3

注射器底座

10000

1.20

12000

1-4

注射器

3000

10.30

30900

1-5

聚合物砂浆

kg

10000

2.20

22000

1-6

钢筋涂抹阻锈剂

kg

1000

19.90

19900

1-7

碳纤维板(1.4mm)

m2

300

625.40

187620

1-8

碳纤维布(300g,I级)

m2

100

62.80

6280

1-9

碳纤维浸渍胶

kg

900

32.70

29430

1-10

碳纤维底胶

kg

900

33.30

29970

1-11

碳纤维找平胶

kg

400

17.10

6840

1-12

粘钢胶(膏型)

kg

400

15.30

6120

1-13

粘钢胶(灌注型)

kg

400

32.40

12840

合 计

636200

注:(1)本次采购的具体数量、货物名称详见上表,上表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报价数量,供货地点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地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供应商依据采购人进度需求量分批次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实际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及因分批次供货所产生的运费额外支出等。

(2)供应商所报单价和总价包括了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卸货、保险、检验、样品、管理、增值税税费及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实际供货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货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货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货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货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e.上述调价计算过程中的金额以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为计算基准,所有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f.以上调价,指在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由于不可能预见原因,采购人由于生产数量增加,为满足生产连续性要求,采购人来不及另行组织采购情况下,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供应。

(4)全部货物应符合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JTG/T J22-2008《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及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的要求。

2、服务周期要求:上述服务的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内容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所投的同品牌产品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累计生产/代理销售所投品牌产品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4、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评审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的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120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且必须在本谈判文件确定的期限前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 1170 1010 0100 2852 51

3、谈判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2021年4月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4、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愿意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以公对公的形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285251)。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编号,公司以收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供应商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快递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寄费用自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本项目开标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经办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若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1-38209392

传 真:0591-38209392

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759115870

电子信箱:fzgsglzbdl@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桥梁加固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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