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工业园区行道树栽植工程招标公告

石柱县工业园区行道树栽植工程招标公告

石柱县工业园区行道树栽植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石柱县工业园区行道树栽植工程采购
采购编号: 13A163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详见询价邀请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26日 16: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2日 17: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并交纳标书费后。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03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新城区综合楼5楼
开标时间: 2013年05月03日 09:30
开标地址: 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石柱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石柱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新城区综合楼5楼
联系人: 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3)********

政府采购询价邀请函(货物类)采购计划编号:13A163采购项目名称:石柱县工业园区行道树栽植工程采购采购人:石柱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一三年四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函- 4 -一、招标项目内容:- 4 -二、资金来源-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5 -五、投标保证金- 5 -六、投标有关规定- 5 -七、联系方式- 6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8 -一、栽植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8 -二、合同主要条款- 8 -三、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8 -四、付款方式- 9 -五、其他- 9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 10 -废标条款- 10 -一、评标方法- 10 -二、无效投标条款- 11 -三、废标条款- 12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3 -一、投标费用- 13 -二、投标人- 13 -三、招标文件- 13 -四、投标文件- 14 -五、开标- 16 -六、评标- 16 -七、定标- 16 -八、中标通知书- 17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17 -十、签订合同- 18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19 -一、经济文件- 19 -二、商务文件- 19 -三、其他- 19 - 第一篇询价邀请函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石柱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采购人所需的B区行道树栽植工程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产品名称数量(株)单株最高限价(元)项目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香樟树12851200*******15000注:包括种苗、运输、栽植、税费等所有费用。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本人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2、具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具有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造林或绿化三级上资质。对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符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质必须按要求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在开标时进行验照,缺页无效;复印件加盖鲜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2日工作时间。(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在开标日缴纳)。(四)投标地点: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3年5月3 日北京时间9:00时。(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3 日北京时间9:30时。(七)开标时间:2013年5月3日 北京时间 9:30 时。(八)开标地点: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综合楼5楼)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石柱土家族自治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户。报名时,投标人须向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银行进账单转账依据。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农行万寿支行用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号:***************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8*****622六、投标有关规定规定时间之外递交投标文件、未缴纳标书费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左老师。邮编:40910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采购人:石柱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冉老师 邮编:409100电话:134*****558地址:石柱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采购项目一览表产品名称数量(株)规格备注香樟树1285胸径15CM,冠幅1M以上,树形端正,树高4.5-5M。产品须为熟货备注:该栽植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最终数量。二、其它要求(一)、采购的树木由采购人严格验货后才能进行栽植,若有不合格产品,采购人必须换货。(二)、投标报价是指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运输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三)、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是本次招标的重要参考因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栽植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栽植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0 日内完成将中标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栽植。(二)栽植地点石柱县工业园区B区。二、合同主要条款1、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及时组织供苗。2、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的要求地点、成交的树种、规格及质量提供苗木。3、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苗木运费(包括上下车费及二次转运费),并按采购方要求运至指定地点交苗验货。4、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违约责任双方受合同法约束,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5、合同签订后如遇市场行情变化造成价格变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三、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签订合同。业主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纪要签订合同。不得随意更改苗木品种、数量、规格及价格等要求;2、中标人如不按本文件的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充分理由废除该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质量保证金收据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苗合同。4、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项目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且该项工程完成50%以后由采购人予以退还。四、付款方式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规定时间内中标供应商按时按要求提供苗木并完成栽植,经采购单位验收,以实际合格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由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作向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金额的60%;第一年管护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标金额的20%;余款在第二年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供应商结账时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石柱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及资金支付申请表》,并由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采购发票、苗木验收凭证、苗木标签、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合格证。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情况,在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中,按照符合采购原则需求、质量优良、服务良好、以及承诺最好、报价价格最低(在限价范围内)且切实可行,按由报价低至高顺序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顺序。投标商的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所报价格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商进行第二次报价;若第二次报价仍然相同,就进行第三次报价,三次报价仍然相同时,由询价小组及采购人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等最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二、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对该项目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八)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九)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十一)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三、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询价邀请函;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应由投标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五、开标(一)开标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中标金额的1%的服务费。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九)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十)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十一)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三、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二)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序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投标单价(元)合计(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总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或经营者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招标货物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树种名称数量(株)单株最高报价(元/株)合计(元)备注报价金额总计:(小写): 大写: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该表可扩展。 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代表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代表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代表)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九)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十)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十一)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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