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藏美术馆设备、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藏美术馆设备、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美术馆设备、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15: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1日10:00
开标地点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娘热路1号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18232.9659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巧丽
项目联系电话136*****565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先生133*****683
代理机构名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巧丽136*****565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施工.docx

项目概况

西藏美术馆设备、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38-1

项目名称:西藏美术馆设备、展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预算金额:182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西藏美术馆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总用地面积47340㎡,总建筑面积32825㎡,地上面积28274㎡,地下面积4551㎡。本项目为美术馆展陈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电气管线、设备末端、展柜、专业展墙、照明(包括控制系统)、专业照明(包括控制系统)、其他配套专业设施设备、美术馆导视系统、陈列及仓储设备、智能化系统、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美术馆(含无纸化办公)、雕塑、部分区域的采暖系统等。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及数字化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主体A区须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含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同时根据主场馆的实际工期推进)。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扶持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查询);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

4.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3 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为:(4.3.1或4.3.2选其一)

4.3.1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EPC总承包业绩(含在建业绩),需是单项合同展厅面积3000㎡及以上的艺术展览用房(包括美术馆、艺术馆)或博物馆装修工程业绩;

4.3.2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业绩(含在建业绩)和一个施工业绩(含在建业绩),需是单项合同展厅面积3000㎡及以上的艺术展览用房(包括美术馆、艺术馆)或博物馆装修工程业绩;

4.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将施工图设计送招标人审核。

4.7 项目管理组织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项要求。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4.9.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且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4.9.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9.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9.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扶持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查询);4.其他要求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4.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4.3 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为:(4.3.1或4.3.2选其一)4.3.1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EPC总承包业绩(含在建业绩),需是单项合同展厅面积3000㎡及以上的艺术展览用房(包括美术馆、艺术馆)或博物馆装修工程业绩;4.3.2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业绩(含在建业绩)和一个施工业绩(含在建业绩),需是单项合同展厅面积3000㎡及以上的艺术展览用房(包括美术馆、艺术馆)或博物馆装修工程业绩;4.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4.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4.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将施工图设计送招标人审核。4.7 项目管理组织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项要求。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4.9.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且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4.9.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9.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9.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时间:2021年3月 29 日至2021年 4月6 日,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娘热路1号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85号         

联系方式:崔先生133*****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            

联系方式:陈巧丽13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巧丽

电 话:  136*****5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展陈 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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