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客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空压机)招标公告

新客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空压机)招标公告

发 布 站:自治区
联 系 人:肖江华 周瑜 联系电话:****-******* ****-*******
工程地址:乌鲁木齐新客站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范围:甲供物资(锅炉、空压机)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3-4-26 报名截止日期:2013-05-06 18: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WTZ2013-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动车所设备采购,已由铁道部以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设函〔2012〕774号)、《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复函》(铁总办办函〔2013〕8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空压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为兰新第二双线工程重要的配套工程,同时也是提高枢纽客运能力,整合客运布局的重要工程。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其中乌鲁木齐新客站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既有兰新铁路二宫车站站址上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不包括新客站站房及雨棚相关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新客站按横列式布置,总规模16站台(面)、18条到发线(含正线),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不含新客站站房100000平方米)。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2.2招标内容: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空压机)采购招标,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交货状态
包件1锅炉
1直流式燃气热水锅炉 GB-2500,额定热功率657kw台2新客站
2013年5月-8月
完好、质量合格、含装卸、安装调试
2直流式燃气热水锅炉 DW-960,额定热功率254kw台1乌东
3燃气热水锅炉WNS2.8-1.0/95/70-Q台2乌北
4燃气蒸汽锅炉WNS4-1.0-Q台1动车所
5燃气蒸汽锅炉 WNS1-1.0-Q台1乌北
6燃气蒸汽锅炉WNS8-1.0-Q台2客整所
包件2锅炉
1燃气热水锅炉WNS14-1.0/95/70-Q台3动车所
包件3空压机
1空压机螺杆式空压机20m3/min台3整备所2013年5月-8月完好、质量合格、含装卸、安装调试
2储气罐6m3个3整备所
3压缩空气干燥器40m3/min台2整备所
4移动式空压机台1机务折返段
5移动式空压机V-0.6/10台1乌鲁木齐新客站综合维修车间
6移动式空压机V-0.6/10台2乌北货运中心综合保养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产品认证资料、销售授权委托书。锅炉包件注册资金不少于(含)5000万元。空压机包件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0万元。
3.1.2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2010、2011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包件1、包件2锅炉只招生产商.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设备成套能力,并对设备的使用性能、使用安全性和可靠性、设备质量、供货的完整性、安装指导及调试负责;中标后必须到乌铁局安监室特种设备科备案,不备案或备案不合格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5包件3空压机允许代理商投标。中标后必须到乌铁局安监室特种设备科备案,不备案或备案不合格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5月 2 日至 2013年 5月6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2: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件1售价1500元;包件2售价2000元;包件3售价1000,售后不退。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电汇支付,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5月24 日9时 30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5月24 日 10时 00分,开标时间2013 年 5月24 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原九家湾二宫货场内)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张慧莉
电 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件:xkzwzb@163.com
开户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乌市铁道支行
行号:********0735
账号:140*****072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周瑜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
电 话:****-***********-*******
传 真:****-*******
邮 箱:zb_wjjg@sina.cn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编:8300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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