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Ⅱ)设计招标公告
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Ⅱ)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Ⅱ)设计项目已由并发改投字【2010】241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太原市尖草坪区棚户区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Ⅱ)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该工程东起省安装工程公司宿舍,西至江阳铁路,南起江阳铁路,北至南下温村道路。建筑面积10.18万平方米,结构框剪。
建筑面积(万m2) 层数 备注
A1# 3.24 30 含2层裙房
A3# 2.4 30
A5# 2.39 30
A7# 2.15 27 含2层裙房
3、招标范围: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部分楼座的全部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A区部分楼座的全部建筑、结构 (包括垃圾坝、截水沟、底部和边坡防渗系统、垃圾渗沥液和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渗沥液调节池及回灌设施、管理用房及其它辅助设施、场外工程等)设计;
(2)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平房棚户区改造A区部分楼座的给排水、供热采暖、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及智能化系统设计;
(3)总图设计(给排水、通讯、道路、绿化、停车场、照明等);
(4)概算编制;
(5)其他:在国家批准范围内的其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尖草坪区棚户区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地 址:柴村迎宾北路2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兴华街31号兴华商务广场F座305室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话:****-*******-***
备 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联 系 人:王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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