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测绘服务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GXTC-CZ-C-*******
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测绘服务
3. 采购范围: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项目进行放线定位,规划竣工核实,房产测绘及其它相关测绘内容。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5. 服务期:合同签订至竣工测量完成,成果报告通过审批为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测绘局核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能力。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 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近三年(2018年-2020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9.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1. 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持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⑵资质证明文件⑶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⑷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 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五、开启1. 时间:2021年4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师海山 电话:177*****099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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