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大丰市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工程监理服务

招 标 公 告

(二次)


1、大丰市人民医院负责实施的大丰市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工程,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大发改投【2012】198号 ,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桩基框架结构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

3.1项目名称:大丰市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工程监理服务

3.2工程地点:大丰市高新区

3.3 工程规模:实施项目工程造价与所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相一致,施工合同价款估算额约 5.5 亿元

3.4 资金来源:自筹

3.5监理时限: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6招标范围:

3.6.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3.6.2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6.3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监理企业应针对本项目设有专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不包括医疗等大型设备)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6.4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确保“扬子杯”力争获“鲁班奖”)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工程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所有相关合同管理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不发生因合同约定不完善而发生纠纷和矛盾。

(6)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专门针对本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所使用的管理平台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工程竣工后信息化管理所形成的各类资料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人防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1.1投标人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监的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8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含)以上的新建医院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厂房、构筑物)业绩。投标时须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等原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须有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印或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监理合同时间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 工民建专业 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省级及以上(含省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原件。

4.2.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监理的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8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质量等级达合格(含)以上的新建医院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厂房、构筑物)业绩。投标时须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等原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须有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印或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监理合同时间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的现场监理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4.3.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名,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且具备工民建专业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 1 名、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的至少 1名、给排水专业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 1 名、建筑电气专业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 1 名、工程地质专业或建筑装饰专业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 1 名、工程测量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 1 名、供热通风专业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至少 1 名。以上专业均以注册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4.3.2现场监理员:不少于3名,须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4.3.3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

4.4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所监理工程实施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每周不少于5天)。

4.4.1正常施工情况下,现场监理人员保证每天不少于8人(总监1名,现场专业监理7名),并按现场施工进度调配相应专业人员。

4.4.2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5、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2012年1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时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6)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7)投标人认为评标办法中还须要的相关资料原件。

6、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8:00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9、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陈峰 联系电话:133*****225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宵宵 联系电话:132*****2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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