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坞镇龙珠村二期搬迁安置BT(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湾坞镇龙珠村二期搬迁安置BT(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乾坤宁招[2013]12号
开标时间:2013-05-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BT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闽乾坤宁招[2013]12号

1、招标条件
湾坞镇龙珠村二期搬迁安置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BT已由福安市发改局以安发改[2012]200号和安政文[2013]171号文批准建设。福安市人民政府委托湾坞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湾坞镇龙珠村二期搬迁安置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BT;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15837.03万元,估算建安造价14618.89万元,作为BT招标投资金额(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住宅楼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9965.5㎡,建筑总占地面积9588㎡,总建筑面积70678㎡。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段;
2.5资金来源:由BT模式投融资;
2.6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的安塘里地块;
2.7建设期要求:建安工程工期为20个月(以签发开工令之日算起);
2.8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9项目回购期:2年(自全部建安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二年内按5:3:2比例分三期回购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成立且有效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施工企业。
3.1.2 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1.3 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9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回购人签订合同前再向回购人支付人民币8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090万元);投资人完成工程量1000万元后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完成工程量2000万元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不计息)。
3.1.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27 日至2013年 5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期间请按公告联系方式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售后不退。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5月 20 日下午17:00之前投标保证金必须汇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21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持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290万元)未按时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项目运作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BT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由回购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项目的投资人,由投资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回购人将与投资人签订《BT建设移交合同》等有关合同,投资人将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回购人按合同约定向投资人支付合同价款。回购款支付列入福安市财政预算,由福安市财政局向投资人出具同意列入财政预算支付的承诺函。
8.2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附属工程
8.3.1 本小区内的室外附属工程规模估算约1000万元(含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管综等---专业工程除外),不包含在BT招标范围,但直接由本项目的BT中标人负责接续施工建设。若BT中标人不具备附属工程的施工资质,则BT中标人可做为总承包方将该附属工程对外进行分包处理,并报回购人备案。
8.3.2 附属工程发包价按财政审核的附属工程预算造价下降8%计算。
8.3.3 附属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
8.3.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3.5 建设工期:在主体建安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即以正式合同文本约定开工日之后的2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
8.3.6该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验收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均按福建省同类项目的标准合同条款实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福安市湾坞镇
电 话: 134*****556 , 联系人: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3幢201,邮编:352100
电话: 151*****881 , 联系人: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公司福安支行 ;
开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 号:132*****010*******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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