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招标公告
医院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招标公告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南雄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南雄市人民医院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3XJ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
三、采购预算:¥28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或参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 | 见询价文件 | 台 | 1 |
五、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询价文件(请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1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原件或在广东省内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
(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产品合格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5月10日内(节假日除外)到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正本(本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正本审核后退回)和二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2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需提供2份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和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1 份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3年5月10日下午十六时整.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十、联系方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二)采购人:南雄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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