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物业小区及城中村物业管理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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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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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物业小区及城中村物业管理技术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供应商为深圳市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符合采购需求书相关投标资格要求。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深圳市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235,000元;深圳市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237,500元;深圳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239,000元,深圳市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2350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光明区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指导和规范辖区物业小区及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并协助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63号
联系人: 范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1年3月 2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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