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平县2018年前问题户厕整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089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928,504.25
最高限价(元):31,928,504.25
一、工程名称:康平县2018年前问题户厕整改项目
二、建设单位: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设计依据:
沈阳市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运维技术指导(沈阳市地方标准)
GB/T 38836-2020 农村三格式户建设技术规范
GB/T 38837-2020 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6952 卫生陶瓷
GB/T 14152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时针旋转法
CJ/T 409 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
CJ/T 489 塑料化粪池
JC/T 2116 非陶瓷类卫生洁具
四、项目简介:
采购与安装6517座室内水冲+三格式厕所。农村三格式户厕由附建型厕屋、卫生洁具、三格化粪池等部分组成。
五、附建型厕屋设计说明:
1、依托已有房屋改建厕屋,为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使用安全,本次设计根据农户家现有条件选用塑钢隔断及推拉门(最多不超过6㎡)。
2、厕屋面积为1.5㎡。厕屋地面铺300x300防滑地砖。厕屋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应有采暖设施(农户房屋内满可修建厕屋)。
六、卫生洁具设计说明:
1、安装节水型坐便器,一次用水量3~4L。,陶瓷类卫生器具的材质要求应符合GB 6952的规定。坐便器下端包裹保温材料。
2、坐便器排便孔安装防臭密封防臭圈。
3、供水采用50L高位水箱,供水管包裹保温泡沫垫。
4、安装自吸泵。
七、三格式化粪池说明:
1、采购成品三格式化粪池(有效容积为2.5m³),基本结构应符合GB/T 38836-2020的规定。选用的免装配整体式三格化粪池可采用增加塑料壁厚或双层保温抗压结构。材料应符合GB/T 38836-2020的规定,应采用抗冻融材料、抗剪切、柔性连接件。高强度、抗老化、防腐性能好的材料。三格化粪池物理性能应满足相关承重要求。整体式三格化粪池物理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38836-2020的规定。三格化粪池的外观及密封性要求应符合GB/T 38836-2020的规定。使用年限10年以上。
2、化粪池埋深在冻土层以下,不小于1.3米,
3、化粪池底部找平,以免化粪池变形。
4、回填时不应有坚硬石块等物,损伤化粪池,素土回填,每300深,夯实一次。
5、成品化粪池必须有质量检测(鉴定)报告及卫生学评价报告。
6、禁止洗澡水,洗衣水等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
7.水泵:自吸泵的功率150-300之间,吸程6-11米,扬程大于等于20米
以上主要材料在采购前需提供样品,经监理单位和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执行采购安装。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表。投标人报价时每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九、其他说明:
工期、延期罚则: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采购安装完毕
(2)延期罚则:因中标人自身因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履约保证金要求:无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采购及安装达到5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方结算报告出具后,支付结算价的27%,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结算价的3%。按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保期要求:
化粪池质保期3年,使用年限保质期为10年、水泵(电机)质保期3年,在验收合格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维修通知,如在7日内中标人不予维修,采购人将自行委托其它企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同时,必须获得农户使用满意的评价。(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的,应缴纳低价质量保证金,
缴纳金额=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低价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未满足本条规定要求的,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得通过初步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列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在各农户家,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运输、贮存、机械、协调、技术和安全,以及可能存在的地质情况变化等各方面风险因素进行报价,投标总价视为已包含一切风险和价格波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为本工程出具签证或变更等,除建设的厕所数量有调整外,不得申请增加合同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采购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联合体主体为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已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50号
联系方式: 024-87323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2503522
邮箱地址: leeng999@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大勇
电话: 1399831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