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鄞州连接线横涨至高桥公路(古林至高桥段)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重发)
高速鄞州连接线横涨至高桥公路(古林至高桥段)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重发)
甬金高速鄞州连接线横涨至高桥公路(古林至高桥段)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重发)
项目编号:YZ-GCZB-******* (发布时间:2013-04-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金高速鄞州连接线横涨至高桥公路(古林至高桥段)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1】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高桥镇、古林镇,工程起点位于鄞县大道,中间上跨杭甬高速公路,终点位于新甬梁线,路线全长7.58公里,路基宽度40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断面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断面布置为:中央分隔带3.0米+机动车道2×8.5米+机非分隔带2×1.5米+非机动车道2×4.5米+人行道2×4米。全线共有大桥860米/1座(上跨杭甬高速公路),中桥275米/5座,小桥186米/7座。项目总投资约1295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0000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约29662万元)。
BT合同期限:66个月(其中建设期30个月,建设期结束后进入回购期,回购期36个月)。
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
本项目的投资(含建安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任务,招标人或鄞州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BT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回购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①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③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④具有相应工程的施工或BT或代建管理业绩;⑤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单位;⑥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09-2011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近三年均为盈利,近三年(2009-2011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2011年度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信贷证明(县支行级及以上出具)之和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对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或未曾在)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2010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只能由1家投资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且须以投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投资单位须具备本条款3.1项①、④、⑥款规定,施工单位须具备本条款3.1项①、②、③、④、⑤款规定。(其中第④款业绩要求投资单位或施工单位具备其中一种即可,但BT和代建管理业绩指投资单位,施工业绩指施工单位)
3.4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5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0号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7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陈 强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立平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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