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象山交警大队划线除线采购
招标编号:2013XSZFCG044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三年四月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交警大队划线除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3XSZFCG044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交警大队划线除线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划线除线能力的企业;(6)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7日至5月2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
****-********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
********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
****************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 容
1 项目编号:2013XSZFCG044G
项目名称:象山交警大队划线除线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 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 号:39-703001
********0
URL:Http://www.xsbm.gov.cn/zbtb或http:// www.nbzfcg.cn/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工程款,其余10%在一年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交货期限: 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详见清单
5 采购人: 象山县交警大队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4月27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 逾期者视作弃权。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李姝华 联系电话:0574-
********;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14时2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14时2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
9 投标书价格标3份,技术商务标正本1份 、副本5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标书费人民币:300元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交警大队划线除线采购投标人应具务资料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划线除线能力的企业;(6)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邀请函
(3) 投标方须知
(4) 采购货物需求
(5) 合同(样本)
(6) 附件(样本)
5.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5.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疑点的技术指标等内容要求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五日前用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如有必要,招标方应将修改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的每一投标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网上通知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
7.1价格标
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7.2技术商务标(包括)
(1) 投标函(附件一)
(2)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附件二)
(3)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四)
(4) 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清单(附件五)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6)企业近三年省内业绩及用户名单
(7)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书及及相关性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
(10)项目验收和培训方案
8、投标报价
8.1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的规格采用单项报价。
8.2所有投标价含货物的购置费、运输费、施工费、途中损耗费及各种税费,以人民币报价。
8.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方邀请函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9.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后交中心采购科、财政局采购办备案才无息退还。
9.4落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签发中标结果(落标)通知书后7天内无息退还。
9.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
10.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用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书的要求。
10.3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0.4投标文件中:其中技术商务标的投标书一式6 份,正本1份,副本5份;价格标3份。如果技术商务标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1.1.1技术商务标的投标书正副本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价格标装于一个单独信封或文件袋。技术商务标与价格标的每个包装封口处均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加盖骑缝章。
11.1.2封皮上均应写明:
(1)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 :
(3)招标编号:
(4)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5)投标方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
11.2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1.3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分开包装,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若在开标后发现技术商务标中含有投标报价,即作废标处理。
11.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惟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投标无效处理。
12.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2.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 开标及评标
13.开标
13.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邀请县财政局采购办、公证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委托方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并在签到单上签名。
13.2投标方派代表(或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
13.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先开技术商务标,后开价格标。
13.4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先公布投标方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招标方将做唱标记录。等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标评标结束后,再公布各投标方的投标报价。
14.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
14.1本次招标成立以采购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组成的招标领导小组,对此次招标工作进行领导。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代表等将成立监督小组,对此次招标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14.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专家若干名组成。
15.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筛选
15.1符合性初筛选内容包括:
(1)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正本和副本数量。
(4)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5)投标文件签署情况。
(6)对货物的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7)投标报价不超过预算。
15.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同意。
15.3评委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5.4评委会在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5.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采购响应文件的认定。
(1)未按采购文件足额提供保证金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时间、格式及相关要求进行采购文件递交的;
(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条款作出正确响应的;
(4)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和标准的;
(5)采购响应文件未依法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6)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采购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
(9)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作无效响应的。
16.评标
1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6.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估和比较的主要内容是:
(1)质量保证;
(2)交货时间及运输条件;
(3)技术能力:与本项目有关的能体现投标人技术能力的资质情况、技术及维护人员资料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
(4)售后服务: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或文件(如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响应时间、现场服务措施等)以及货物寿命周期的运行维护保养费用、系统升级费用及优惠条件等。
(5)备件供应:部件、零配件的供应渠道、价格、折扣等。
(6)实施方案和计划:投标人的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人员培训计划、项目验收方案等。
(7)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投标人近三年省内市场与本项目类似的销售情况、项目使用单位的评价资料等。
(8)评委会认为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16.3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3个方面技术商务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总分100分)
评标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1、投标价 55分 在符合用户需求的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最低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价值权值 X 100
2、企业综合实力 产品性能 18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对各项指标描述的完整性打分,共12~15分;正偏离每条加0.5分,最高加3分;负偏离每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如有偏离,投标文件中需注明,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
施工计划 7 整个项目施工计划、工程人员安排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得当、可靠,好的得7分,较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不得分。
企业实力 14 1、公司规模2分,公司信誉2分(3A:2分,2A:1分,1A:0.5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书情况2分。
2、2010年以来的销售合同(金额大于30万)的同类产品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3、有跟划线除线相关的施工设备,根据设备的完备程度加1~3分;(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
3、售后服务承诺 6 1、售后服务响应情况2分(对用户要求能及时响应并作出处理2分、响应及处理一般1分)
2、象山地区有划线施工队伍加4分(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材料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才能加分);
16.4评委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
16.5评标委员会对每个评委的打分汇总后一次算术平均计算。所有分值保留一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
16.6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16.7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最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1)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报价低的排列在前。
(2)如最终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技术指标优的排列在前。
(3)评标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履行合同能力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17.投标的澄清
17.1招标方及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7.2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7.3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评标过程保密
18.1开标之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8.2 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 定标及授予合同
19、定标
19.1评委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2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若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再向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投诉电话
****-********。
19.3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20、中标通知
20.1定标后,招标人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
20.2当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方将向其他未中标的投标方办退投标保证金。
20.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分别与各买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1.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予没收。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22.履约保证金
22.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 招标采购货物需求
一、 划线除线数量清单:
13年城区道路标线施划一览表(单位:平方米)
路名 划线面积m² 除线面积m²
象山港路(迎恩路—巨鹰路) 10000 3000
丹峰路(城西路-万象路) 6000 4000
城西路(老街-丹峰路) 1000 500
天安路(象山港路-滨海大道) 4000 1000
总计 21000 m² 8500 m²
注:标线平方数以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二、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
采用热熔反光型涂料;涂料原材料采用浙江长兴兄弟路标涂料有限公司或者浙江金华大昌交通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玻璃微珠采用辽宁辽南实业有限公司玻璃微珠厂生产的北斗牌玻璃微珠。
道路标线涂料按行标GA/T298—2001,要求出具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按行标JT/T446—2001,要求出具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1) 涂料密度,g/cm3 1.8~2.3,厚度2mm±0.2mm;
(2) 涂膜外观:涂膜冷凝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板差别不大;
(3) 色度性能:按JT/T180-1995标准6.2.6规定的方法测试;
(4) 抗压强度:MPa≥12;
(5) 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mg≤50;
(6) 逆反射系数mcd.1×-1.m -2,白色≥200,黄色≥100;
(7) 耐候性:经12个月试验,涂膜的起皱、斑点、裂纹、脱落及变色等都不大于标准样板;
(8) 涂料用底油颜色应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体含量,%30±5;涂布量,g/m2 150~200;干燥时间,min≤5;
(9) 玻璃珠的技术条件:密度(在23°C±2°C的二甲苯中)g/cm3 2.4~2.6;外观无色透明球状,扩大10~50倍观察时,熔融团、片状、尖状物、有气泡等瑕庇不应超过总量的20%;玻璃珠的折射率(20°C浸渍法≥1.5);
2、标线材料的技术要求及施工工序、性能等应符合JT/T280—2004、GB/T16311、GA/T298-2001的规定。
3、标线施工前,应熟悉平面设计图、了解气象气候状况、维护车辆机械设备、根据设计要求选定标线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
4、应采用机械除线,除线完毕后,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施划标线。
5、施工前应设置相应的施工安全设施,彻底清扫标线施工范围内的路面,并按设计或原有的线型要求准确放样。
6、各种标线或底漆漆划后,应放置锥型路标等护线物体,加强护线措施,不应有车轮带出涂料、压漆现象。
7、涂敷后标线的色泽、厚度、宽度、玻璃珠撒布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线型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标线进行修整,并将残留物清除干净。
8、不得与原标线产生错位。
9、标线符合国标,一年内如有脱落部分免费重划。
10、施工结束后,象山县交警大队会邀请宁波交通工程检测站或浙江交通工程检测站进行质量检测,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必须免费重划,并在限定期限内完工交付检测使用。
三、其他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2013年内采购人如有零星划线需求(20平方米以内)保证24小时到位,价格按本次采购投标单价结算,否则不能参加此次投标。(此项内容一旦承诺,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时间、质量、价格上完全响应采购人的划线、除线要求,如果一次未做到罚2万元人民币,如果三次末做到则作为企业政府采购不良记录上报采购办。)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___________________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编号为(2013XSZFCG044G00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 。
三、免费质保期: 。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天内。
六、验收方法:甲方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要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指 ,验收费用由 承担。 必要时,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
七、付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签证:
十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 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二、如发生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争议事项,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四份,中文书写。供方、需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单位 签字(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 件(样本)
投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函
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政府采购编号为: 的招标邀请函。我单位正式授权 (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投标。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书中价格标 份;商务技术标正本 份,副本 份;价格标与技术商务标分开包装,包装封面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如果在评定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保金可被贵方没收。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1、 参加投标活动;
2、 出席开标会议;
3、 对标书予以澄清、解释及对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4、 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5、 负责合同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
授权代表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2013XSZFCG044G
序号 货物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总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2
投标货物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技术性能、要求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货物数量及规格型号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2
3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