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职业中学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建职业中学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141*****0312005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所属行业: 科技文教旅游  
实 施 地: 吕梁市
开标时间: 2013-05-23 
招标方案核准号: 2012-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口县新建职业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交发改发[2012]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交口县职业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交口县五麟大街东侧(交口县水泥厂旧址)。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3727.77m2,框架结构。
建设工程投资:约3200万元;
工 期:施工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2.2招标范围:
交口县新建职业中学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图纸的全部范围。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一期工程1#宿舍楼,建筑面积,9543.23 m2,地上六层、局部五层和二层,框架结构,项目投资约2155万元。
二标段:一期工程学生食堂,建筑面积4184.54 m2,地上二层、框架结构、项目投资约10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4 月 27 日至 2013 年 05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交口县五麟大街学府公馆7号楼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建筑工程规费证书(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项目机构人员证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均指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四套(加盖企业原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04 月27日至 2013 年 05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6时,凭廉政保证金交款凭证在交口县五麟大街学府公馆7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05月 23日 09 时30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龙凤嘉园3号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山西省交口县职业中学校
单 位 地 址 :交口县县城内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路306号(南中环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2*****006
备注:
根据交口县监察局交监发【201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交口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的通知》要求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报名时递交《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并缴纳廉政保证金。本项目一标段的廉政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二标段的廉政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廉政保证金缴纳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国共产党交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 户 行:交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05576
行 号:********0019
附:《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格式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附件 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doc


附件: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工程,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投标标期间及中标后施工中的廉政要求作如下保证: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不向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任何单位、组织行贿。2、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所持资质合法、真实有效,不借用(转借)、挂靠他人资质,保证不围标、串标,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常投标。3、严格执行审定预算和合同文件,自觉按预算合同办事。4、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施工)、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5、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和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6、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和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7、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和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8、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和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9、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10、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11、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我单位愿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我单位愿意将廉政保证金全部没收上缴财政。保证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