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项 目: 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东西广场、客运站)
招 标 人: 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 2013-04-27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CS0100G13025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已由黑发改稽察【2010】1773号文件批准的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东西广场、客运站)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东西广场、客运站);
1.2 招标范围: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
1.3 供货地点:哈尔滨西客站东广场、西广场 、长途客运站;
1.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1.5 供货周期:2013年5月18日至2013年6月16日,共30日历天。
1.6 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资质要求:凡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商或有经销权的代理商,并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及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以投标报告先后顺序为准)。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需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确立供应商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上述证件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
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纪录的不得投标。
招 标 人: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B座
联 系 人:王福赓
联系电话:****-********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baguofa818@163.com <mailto:guofa818@163.com>
2013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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