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烟叶公司烟需物资经销部拟进行的包装物料(两个标段)采购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项目包装物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包装物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招标人通过自筹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采购合同款项。
2、招标人自行组织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货物的主要规格型号和数量:
A包:新、旧麻袋片。
麻袋片规格:1.1×1.3米,密度34×34,每片重量400?420克。旧麻袋片可使用率必须达到99%以上。数量:新麻袋片100000片。旧麻袋片100000片。
B包:麻绳、麻袋线。
(1)麻绳规格:三股白麻绳,精细为3分绳,直径不小于0.8毫米,每根重量不小于0.4公斤,每大根长度为11.5米,分为长短绳各2根,长绳每根长度为3.25米,短绳每根长度为2.5米。数量:长绳200000根,短绳:200000根。
(2)麻袋线规格:麻纱经四股,每件重量50公斤。数量:2000公斤
4、交货日期:2013年8月10日前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内容:产品的购置、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AB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
8、资格要求: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9、招标文件从2013年4月25日起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至2013年4月29日止,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烟叶公司烟需物资经销部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售出不退。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要求。
10、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11、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机构应提交2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3、兹定于2013年5月21日14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烟叶公司三楼会议室(阜蒙县文化路90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1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烟叶公司烟需物资经销部
办公地址:文化路90号
联系电话/传真:
****-******* 132*****761联系人:李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