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衡山路(规划150路~神农大道)生态隔离带项目
株洲市天元区衡山路(规划150路~神农大道)生态隔离带项目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株洲市天元区衡山路(规划150路~神农大道)生态隔离带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株天发改审[2021]141号,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衡山路(规划150路~神农大道)生态隔离带项目施工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景观水系、铺装、栈道、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道闸系统及岗亭、挡墙、土石方、服务用房、建宁驿站、城市家具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3514.9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138.60万元。
1.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绿化景观确保达到《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其他工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城发[2020]49号文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4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月日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9.其他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一)及株公资发〔2021〕5号文件(详见附件二)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58号
联 系 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913155
招标代理: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861466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1〕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1〕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1〕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1〕5号文件(详见附件2)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一: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湖北疫区人员;②来自(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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