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30日12: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天宇、刘春瑶
项目联系电话186*****521150*****58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涛,********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边天宇、刘春瑶 186*****521150*****580
附件:
附件1招标资料领取表2021ZGZC-G-001.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GZC-G-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分为1包。

本物业服务项目范围包括区局机关(含桃园路办公区)和九个外派税务所。

(一)区局机关办公楼:坐落在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于2009年投入使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服务大厅及其它附属设施运行;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597.4平方米;

(二)桃园路办公区(楼):坐落在静海区桃园路73号,于2000年投入使用,主要用于纳税服务(含申报大厅及其它附属设施);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566.85平方米。

(三)九个基层所的地理位置及物业服务的面积:九个基层税务所分别坐落静海区9个乡镇,负责所辖乡镇及产业园区的税收征管工作。

1.杨成庄税务所:坐落于杨成庄乡政府东侧;建筑面积634㎡,砖混结构,两层。

2.王口税务所:坐落于王口镇静文路北侧;建筑面积500㎡,砖混结构,三层。

3.独流税务所:坐落于独流镇尚庄子村北;建筑面积726㎡,三层。

4.大邱庄税务所:坐落于大邱庄镇尧舜度假村;建筑面积2241㎡,框架结构,四层。

5.唐官屯税务所:坐落于唐官屯镇津福路西侧;建筑面积1004.56㎡,砖混结构,三层。

6.陈官屯税务所:坐落于陈官屯镇陈子路北侧;建筑面积1098㎡ ,框架结构,三层。

7.蔡公庄税务所:坐落于蔡公庄镇蔡公庄村东侧;建筑面积858㎡,砖混结构,两层。

8.中旺税务所:坐落于中旺镇垛庄村北;建筑面积662㎡,砖混结构,两层。

9.大丰堆税务所:坐落于大丰堆镇大丰堆村中心街北;建筑面积597㎡,砖混结构,两层。

服务范围包含秩序维护、消防值守、保洁服务、综合维修、餐饮服务、停车管理等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

方式: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联系电话186*****521;邮箱:186*****521@126.com。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 3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 186*****521@126.com(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后填写):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86*****521。)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周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            

联系方式:边天宇、刘春瑶 186*****521150*****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天宇、刘春瑶

电 话:  186*****521150*****5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税务 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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